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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辱母者:如果保护母亲有错,我愿意一错再错

时间:2017-03-27 09:43来源:未知 作者:国馆 点击:
今天整个网络都炸了!所有的焦点都指向了一起与高利贷暴力催债有关案件判决书上。 2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儿子于欢,因受不了催债人员侮辱母亲,用水果刀将催债人杜志浩等4人刺伤,催债人杜志浩去医院途中抢救无效死亡。2017年2月17日,


    今天整个网络都炸了!所有的焦点都指向了一起与高利贷暴力催债有关案件判决书上。

    2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儿子于欢,因受不了催债人员侮辱母亲,用水果刀将催债人杜志浩等4人刺伤,催债人杜志浩去医院途中抢救无效死亡。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讨债者当时在这张桌子上吃烧烤,一旁是当时用的炉子。

   3月26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刺死辱母者”案发现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在公司传达室的于欢姑妈于秀荣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杀人事件情况说明》的打印材料。

    在这份情况说明中,苏银霞除了详细描述当日情况外,并称:“此次事件造成如此不良后果,我们深感悲伤,我们误入高利贷陷阱,害了自己,也伤了别人。我的儿子在遭受长时间的凌辱折磨,又亲眼目睹母亲受辱受难的情况下激情自卫,造成恶果,谨请领导慎重考虑并关注本案:本案的发生是由于对方的挑衅和侮辱行为而造成,我儿子是出于自卫而为,恳请领导予以关注。”
 

附:刺死辱母者:如果保护母亲有错,我愿意一错再错

文丨 国馆
 

    最近,大家肯定被“刺死辱母者”一案刷屏了。

 

    有媒体报道,今年2月17日,22岁的青年于欢,被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罪名是故意伤害罪。

 

    这桩案子为什么能引起轰动?因为于欢“故意伤害”的人,就是辱骂自己母亲的人。

 

    于欢的母亲、山东女企业家苏银霞因为企业周转不灵,曾经向高利贷借债上百万元,月息高达10%。

 

    截止2016年4月,虽然她已倾尽全力还债,连房子都抵押出去了,但还是没法还清所有本息。

 

    2016年4月14日,11个讨债人上门,将苏银霞和儿子禁锢在公司接待室,用各种脏话辱骂苏银霞,还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的嘴上。于欢想反抗,被人一巴掌抽了过去。

 

    更让人发指的是:其中还有催债人脱下裤子、露出下身对着他们!

 

    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欢已经“咬牙切齿,几近奔溃”。随后警察终于来了,说完“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这些话,就要到外边去问怎么回事。

 

    于欢往外冲想跟着出去,仿佛是要寻求保护,但催债人把他拦下,混乱之中于欢脑海中已经无法进行理性思考了,唯一的念头只是保护母亲和自己。

 

    他从桌子上拿起一把刀,将四名催债人捅伤,其后,当中的一人在去医院途中失血过多死亡。

 

    过后,法院判决的结果是:于欢虽然当时被羞辱了,但对方也没有人使用工具,于欢“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只不过是看在他自首的份上,才“从轻”判处无期徒刑。

 

    你要一个眼见母亲被羞辱的孩子,面对歹徒能够“正确处理冲突”?

 

    美国一名大法官说过一句名言:“面对一把举起的刀,不可能要求一个人进行冷静的思考。”

 

    催债人没有举起刀,但他们给于欢、苏银霞带来的精神侮辱,不是更甚于明晃晃的刀吗?身体伤害总有愈合的一天,但催债人给两母子带来的心理创伤,恐怕一辈子都无法复原!

 

    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办公楼(右),于欢及其母亲曾在这里被催款团伙控制、侮辱,最后酿出血案。

 

    2013年的时候,人民网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件:

 

    美国奥克拉荷马州发生过一起枪击事件。当时,一名年轻的母亲在家中照顾着才3个月大的婴儿。母亲突然听见外面有人在撬她家门试图闯入,她先是把奶瓶插入婴儿口中,然后赶紧拨打了911紧急呼救电话。

 

    她问话务员:“我手里有两把枪,如果他(匪徒)破门而入,我可不可以向他开枪?”

 

    话务员是这样回答的:“我不能告诉你可以这么做。但是,你做你该做的,保护你的孩子。”

 

    很快,两名带着猎刀的匪徒破门而入,年轻母亲扣下扳机,将其中一名匪徒当场击毙。随后到达的警察认定母亲属于正当的自卫行为,地区检察官也没有对她提起任何起诉。

 

    因为,这个母亲只是做了一件对的事情:保护孩子!正如于欢,也只是做了一件对的事情:保护妈妈!

 

    不要说一个儿子看到了母亲受到伤害就要奋起反击,就算是一个陌生人看到别人受到伤害,也会出于恻隐之心,出手相助。

 

    法律是依顺人性的,通过惩戒恶人彰显人性,而不能让人性受制于法律。在正当自卫者的眼里,不是没有法律,而是在自己最珍贵的情义面前,连冷冰冰的法律也要让路。

 

    这让人想起去年的“罗一笑事件”,一开始我们都被微信上的报道感动落泪,然后伸出援手,新媒体上是一片巨大的暖意。

 

    及后剧情反转,在网民的强大声势下,真相被逐渐公开,微信一夜之间将当初的捐款全额返还给捐赠者。

 

    这件事的一切过程,都是网民自发行为推动出来的。有人生病了,我们一起同情;有人隐瞒事实,我们一起愤怒。

 

    没有领导者,也没有公证人,无数人就在自己的手机上关注着,发出点滴声音,所有的情感汇聚成一股力量,逼使整件事朝着真相的道路上发展。

 

    杀死辱母者一案也是。最开始是一个普通的报道,却有无数人跟踪关注,觉得哪里不对,然后发声,竟然发现大家意见如此一致,于是变成了一起社会热点,大家一起思考,一起探讨,最后的结果,是整个社会公民素质的提高。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我们如此热切地关注社会事件,归根到底是在关注我们自身。

 

    于欢,你不用怕。如果连保护自己的母亲都是错的,那就让我们一起犯错,哪怕一错再错。

(责任编辑:人人文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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