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柳忠秧
诗人柳忠秧(申请执行人柳向前)已依法申请对败诉方湖北省作家协会主席方方进行法律判决执行
判决执行申请已获法院受理
2016年4月15日下午,诗人柳忠秧诉湖北作协主席、作家方方名誉侵权案终审判决结果公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判决认为方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柳忠秧“把所有评委搞定”,判决方方立即删除侵害柳忠秧名誉权的两条微博及评论、转发文字,在其新浪微博上刊登道歉声明,并向柳忠秧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 针对该终审结果以及后期的判决执行,诗人柳忠秧表示:“我和我的法律团队极具耐心地等了很久,给了败诉方、湖北省作家协会主席方方足够的时间执行判决。但现在看来方方女士“坐牢都不道歉”、“道歉绝无可能”的嚣张态度依然没有改变。作为胜诉方,为维护法律庄严和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只好启动程序,推进法律判决的执行。” 目前,柳忠秧已依法申请对败诉方湖北省作家协会主席方方进行法律判决执行,且该申请已获法院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