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勇
优秀的小说既要讲求思想性,更要讲究艺术性。艺术感染力之强弱与否,反映的是小说的艺术价值的高低。只有艺术感染力强的小说,才能打动读者的心,才能在读者心中产生强烈的震撼力,才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才能受到出版商的青睐和肯定。
文章中表现出来的典雅艳丽和令人赏心悦目的色彩和风格。这是一个范围很广,涉及面多多的艺术修养。体现的是作者的文学素养和文字功力。一般来说,一篇文章的文采主要通过其优美的语言表现出来。
探讨小说的写作技巧其实就是探究作者驾驭,使用语言的能力。
语言是小说的血液。小说的语言不是追求华丽,优美,而是要自然,朴素,准确。
叙事是小说金字塔的塔基,叙事之上的环境描写心理描写营造的意境立意直达小说金字塔的塔尖,亦即人灵魂的府邸。小说是叙事的艺术语言的艺术,更是思想的艺术灵魂的艺术。
在这部小说里,作者是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叙事语言成了小说的主体语言。
因为是第一人称,作者叙述了“我”所看到的,听到的,亲身经历的,大量的人和事。
小说第十三章章讲的是“我”与霍国强,罗娟英,钱君英等人去张家湾赶集,在霍国强姥姥家吃饭,听姥姥讲历史故事。“我”帮他们家杀驴,“我在社会上得到了不少,尤其外校玩闹,社会上玩主,都知道北苑学校有一个人一刀杀死一匹军马。
故事情节简单,却记述很详细。从去赶集的路上,写到赶集的场景,写到在霍国强姥姥家的活动,写到“我”帮他们家杀驴的经过。写到此后“我”的名声大振,在一些社会上的小混混面前,“我”成了谁也不敢招惹的英雄。
描述之细,可见作者叙事语言功力之强。几十年后再回忆过去的往事记得如此清楚,令人佩服。这也印证了小说的素材来源于生活这句话的正确。作者如果没有那样的亲身经历是写不出那样的场景的。
“
见事不见人。叙事多,写人的思想和活动少。对于小说的整体故事而言,似乎不够紧密贴切。节奏似乎也有些缓慢。我这样说,似乎对作者有些苛求了。虽然这不是一部以故事情节惊险曲折来吸引读者,但读者仍然更急切关心小说人物的情感和命运如何发展呀!小说的故事情节节奏是要讲究的。该急的地方要急,该缓的地方要缓。故事情节进展缓慢,拖沓。是不大容易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吧?有的叙述可不可以简略一点呢?太繁了读者会烦。
叙事是塔基,描写是通往塔尖的捷径。从这个层面上说,描写是小说的生命线,没有描写就没有小说。这是小说与故事在形式上的区别,也是在灵魂上的区别。故事的本质是说事,小说的本质是说人。前者是事情的过程,后者是挖掘放大人真实的灵魂。
在第四章里,作者细腻的笔触对人物的动作的细节进行了细致的描写。
”
一个真诚,可爱而又羞涩的女孩。
在第六章作者对环境作了这样的描写:割麦子全在太阳底下,没处躲没处藏,麦芒蜇人,麦茬刺人,麦秆上的土和蹚起的土呛人。土落在皮肤上,和汗混在一起,痒得火烧火燎,我们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机会太少了
语言上的拉杂漏洞,甚至逻辑不清的情况也有出现。
这部小说的京味语言,特别是人物对话的口语化语言,的确是这部小说的特色。
这部小说 语言流畅,朴实,自然。口语化,通俗化的语言比比皆是。既便是己经习惯的成语俗语,经过作者的修饰,也变得丰富多变,绝无呆板的雷同和机械的重复;表达方式丰富而多变,绝无统一的模式。这就是文采的丰富美。
起,更使读者在阅读中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这就是文采的错落美。
语言是作家最基本的修养,是作者作家的分野,也永远是小作家大作家立见高下的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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