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时间:2017-08-19点击:1393

文学乡土及写作的理由——在长江大学的演讲 
 
            
 
    我今天来到家乡的大学,有一种归乡情更怯的惶恐。在座的有不少是北方学生,荆州毫无疑问是我的家乡,对你们来说也应是家乡——第二故乡,你们要在这里生活四年甚至更长,毕业后有可能留在这里工作。而我却成了永远的游子,想来有点心酸。我今天想讲两个问题,乡土和乡土文学以及写作的理由。因为我回到了家乡,我想讲讲乡土。我在外面演讲是较多的,有时候可能会言不由衷,但在家乡人面前不能讲假话要讲真话。讲真话也要承担风险,因为这像鲁迅先生说的,是来让大家扫兴的。讲真话讲实在话,不中听,听得烦。好在,今天我讲什么不重要,讲话讲课只是一个借口,有个机会跟老乡见见面聊聊天。
 
    家乡的确给人一种很亲近的感觉,乡音特别亲切。我现在回来在荆州挂职,体验生活。很多人都猜出来了,你陈应松是回来写故乡的。过去你写的是一个很远的地方神农架。神农架是不是我的家乡呢?肯定不是,这是一致的看法,但我今天说,神农架同样是我的家乡。她是湖北,湖北怎么不是我的家乡呢?未必是他乡?我就要开始说第一个问题——
 
 
 
                                  乡土和乡土文学
 
 
 
    乡土和乡土文学是两个概念,乡土文学是鲁迅提出来的,后来茅盾又把它进行了规范,但依然显得偏颇。我当然是乡土小说作家,这是没有疑问的。有人会问:题材那么多,你为什么偏偏选择写乡土或者乡村或者农村题材这么个东西呢?问得好!我先说乡土,有了乡土才会有乡土小说。
 
    说我陈应松是有乡土的人,这个是作为一个作家最自豪的。一个作家倘若生在大城市,我认为是一个悲剧。乡土就是有根。我回到荆州,大家说我是荆州作家,荆州的骄傲。回到公安,说我是公安作家。回到我的出生地黄金口,说我是黄金口的,一个很小的地方。在武汉有几次有朋友说出差经过黄金口时,很想去看看我的旧居。我给他们说我的旧居没有了,看以后我成了更有名的作家时当地会不会恢复,这自然是玩笑话。公安的同学知道,黄金口是一个非常之小的小镇,现在是一个小乡。当时吃商品粮的不足两百人甚至更少。所以说我们应该是乡下人。武汉人认为除武汉都是乡下,你荆州,你公安县城,都叫乡下。我记得我到武汉之初的春节,别人问我回不回乡下过年。我说我不是乡下的,是县城的。但武汉人不这么看,统统是乡下。何况我们在更小的地方,是乡下的乡下。我每年回公安都要坐车去小镇走一走,我的故居在冬天总是长着绿油油翠生生的油菜。你说这样的地方,怎会不出乡土作家?它绝对不会出官场作家,城市作家,私小说作家,下半身写作的作家,不会的。
 
    在中国,有一个奇特的现象,就是很多大作家都出生在小镇。不知道你们做文学研究的注意到这一现象没有?我是在去湘西沈从文的凤凰突然想到这个问题的。凤凰是一个县城,也应是一个小镇。比如鲁迅、茅盾、沈从文、李劼人,写《死水微澜》、《大波》的——他虽不出生在小镇,但在郊区小镇生活了二十多年;还有萧红,写《呼兰河传》、《生死场》的。而且他们都是乡土作家,写乡土的,农村的。这是一个很奇怪的很有趣的现象,在国外好像没有。“乡土”这两个字,本身就很深厚,这两个字,本身就是文学的。这些作家的小镇我去过一些,我感到,这些人生活的环境,就是出大作家的环境。我姑且把这些作家称之为有“乡土感”的人。也可以说是乡土情结。乡土是有土地滋养的,有土地滋养它就有大地的灵气。再一个乡土是一个人情醇厚的地方,你在一个小镇,七大姑八大姨的。大城市他就没有,他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在城里谋生,连亲戚都没有。你们从乡下来的同学就清楚,在自己的乡土上,村里也好小镇也好,亲戚客人来往不断,它有浓厚的人情世故在里面。世故在这里是一个褒义词——世故是一个作家很需要的。人在这里有一种根基感,是可以回乡的,有乡可还。少小离家老大回,有地方可回,还有一个乡音,你讲哪里的话,在武汉在北京,大家讲一样的话,很亲切。它是有根的,不是一种漂浮和流浪的状态,他叶落有根,叶落才能归根。我在去了沈从文的凤凰之后,那里的山上有他的墓,当地修了很好的墓,我当时写了几首小诗,有一首是这样的:“凤凰幸有大师冢,大师幸有凤凰城。纵然世界多寒意,家山殷殷暖我魂。”世界对沈从文是充满着寒意的,世态炎凉啊。沈从文一生该多么坎坷悲凉,他这么大的作家解放后竟没写作的权利,被安排去研究中国古代的服装,世界对他寒意凛冽,但是“家山殷殷暖我魂”。他还有一个家山,还有一个凤凰小城。我说一个作家出生和生活的地方要小,太小太小如有些乡村太封闭没有用,太大了也没用。最好是小镇,往往这些小镇成就了一些作家。他有厚土的依托,越小,越温暖。很多人很多年大家都记得他,有他的故事。所以我说,我在黄金口回去了有人叫我的乳名,小名。“哦,大平巴回来了!”我乳名叫雪平——生我那晚雪把门槛都平了,小镇上的人简称我大平巴,我还有个弟弟叫小平。“巴”是对小孩子的一种昵称,后面都带个“巴”字。你想想,有人叫你的乳名、小名该多亲切。你若是大城市的,茫茫人海,没哪个喊你的乳名。我自己真的忘记了我还有乳名小名,多少年没人喊了,回到家乡,当有人叫我小名时,哟,什么都唤醒了,非常亲切温暖。其实国外作家也是深谙此道的,他不写大,写小。马尔克斯写马孔多小镇,福克纳写杰弗逊小镇,都是因为小。而他们的出生地也是因为小,成就了他们。也因为小镇,才找到了小说所需要的重要的东西,找到了他倾吐的方式。
 
    乡土有小乡土,有大乡土。我以为一些有成就有追求的乡土作家都属于大乡土作家。鲁迅写的阿Q未必仅仅是那个未庄的绍兴的阿Q?未庄也未必是某一地的未庄,“未庄”的意思就是一个不确定的村庄。有人就说过,究竟是鲁镇的未庄呢还是未庄的鲁镇?像哥伦比亚的马尔克斯,别人不会说他写的是哥伦比亚的哪一个省啊哪一个市啊哪个县哪个村啊,人们对他的评价是:他写的《百年孤独》是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一个缩影。是一个洲,他是大乡土,他把拉丁美洲整个洲都当作一个乡土。我认为有成就的作家应该有这样的襟怀。鲁迅也是,我们不会说他写的阿Q是江浙农民的代表,他不仅不是农民代表,而是中国人劣根性的代表。真正的作家很聪明,他的视野,他的胸怀,他的眼光,都是大格局的。所谓乡土,对作家来说是一种借代,利用这个乡土来抒发他对整个世界、时代、人生,整个生命,对社会的一些认知,乡土就是虚拟的东西。那么我为什么要写神农架?神农架是我的大乡土。不是说我对我的出生地荆州没有感情,不是这样的。其实对荆州的许多东西我都把它移到神农架去了。大家看了我的神农架系列,我不会只写神农架一地的风俗,我把湖北的许多东西全揉进去了,全发生在神农架,包括风俗。我写的风俗是找不到出处的,虽然也有哭嫁,也有五句子山歌,但那不只是神农架的,鄂西的有,荆州一样的有五句子,荆州各县的民歌五句子占大多数,并不是鄂西独有的。以公安为例,我们的民歌几乎都是五句子。每个作家都是怀有野心的,没有野心的作家不是好作家。因此,神农架对我来说,就是我的乡土,是我心中的乡土,是含有我对乡土的总体的看法和认识,一些根本的东西都包含在里面了。而且神农架离我的实际距离和心灵距离,不远不近,恰好够那个距离,既亲切又陌生,既遥远又近在咫尺,是我心中所想象的乡土,也是现实生活中非常真实的乡土,或者用教科书上的话来说,是当代中国农村的缩影。我自己是把它这样看的,至于我的写作达到这样的高度没有,那是另一回事。我把它当作中国农村的缩影为什么又不行呢?这点胆略都没有你还写什么呢?
 
    有人又会问,你写神农架就够了么,一个缩影就行了,写得那么好,为什么又要回来,写你真正的家乡荆州呢?这里我有对读者阅读的考虑外,更多的是自身的原因。神农架很少进入我的梦中,但近些年,随着年龄的加大、老去,我家乡的那个出生小镇却时常进入我的梦中,折磨得我夜不能寐,夜夜惊梦,我以为这是一种暗示,虽然我已写了一本散文来回忆这个小镇的人和事,但仍然没解决问题。这本书叫《小镇逝水录》,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是写上世纪六十年代、七十年代我的童年少年青年的,写那个时代的记忆,神奇神秘的事情。我以为写了之后这个心魔就解开了,轻松了,但我依然做梦还是那个小镇黄金口,那些儿时的玩伴。其实我与他们根本就没有交道,也很少想到他们,只不过过年的时候回去走走,到河边捡几枚铜钱。我们那个小镇在水运兴盛的年月是很热闹的,被称为“小沙市”,河边一色的吊脚楼。这一是因为那儿就是湘鄂边,二是我们小镇湖南人多,我们的主街就叫益阳街,湖南益阳人多。但吊脚楼因河水冲刷,一个晚上就坍塌了二十多家,全被河水卷走了,人与屋无影无踪。我每次回去在河边走走,能捡到铜钱,再挖几块老砖带走作个纪念,是个安慰,如此而已。但梦纠缠我,让我不得安宁。你不想它,它不请自来。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冥冥之中有什么暗示我要我来还债呢?还这份感情债,要我回来写故乡呢?现在我才明白,我真正的乡土是荆州,是公安。
 
    对乡土的挥之不去,梦萦情牵,很大一部分是出于记忆,且是童年和少年的记忆。童年时代的记忆是最强最深的,年龄越大越老越清晰,是无法磨灭的。记忆中的乡土,是真乡土,是经过岁月沉淀之后,发酵之后的诗意的乡土,醇厚的乡土,美丽的乡土。它可能把许多东西过滤掉,最后留下的是快乐和幸福。
 
    另外,生活教会人回忆。在外头的人情冷暖,利益纠缠,或者对官场的厌恶,对城市的厌恶,使人回过头来歌颂乡土中的故乡,当然也含有一份对大自然的感情,对自己童年少年生活环境的一种怀念,就算是情有所归吧。比方说古代,陶渊明,三次辞官,放着县长不当了,要去到庐山脚下种地。一个县长现在我们知道,应该是很肥的,当时也不会太差吧。可他不搞了,经常处于无油无米的贫困境地,但他的精神却得到了极大满足。古代人已经做出过这种表率。我们中学时学过他的诗: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开荒南野际,守拙归园田。
 
    还有我们荆州老乡,公安派公安三袁中的袁宏道,更是为辞县长达到了疯狂的地步,他当时在吴县,就是现在的苏州。被誉为“二百年无此县令”,深得当地人爱戴,但他七次写辞职报告,并且威胁说如不批,惟有逃遁而走。我不知道我们现在的官场有没有这样的县长,竟然想从官场逃跑开溜,现在是不可想象的。现在削尖脑袋都想当县长,哪个不想当县长?我听说现在当官许多都是买的,一个副局长多少万,一个正局长又是多少万。这些报道在网上很多,真实不虚,屡见不鲜。你们看现在有哪一个县长辞职的?哪个局长辞职的?没有。我说到的这些人为什么要辞官,归隐田园?就像袁宏道说的:“潇然于山石草木之间”。袁宏道回到公安之后,在斗湖堤柳浪湖建了一个柳浪馆,植柳万株,他有一句写柳浪湖的诗说“欲买湖居先买闲”。
 
    我认为他们都应该归于乡土作家、乡土诗人之列。袁宏道也写了那么多公安的、沙市的、荆州的诗。我这几天在荆州乡下跑,每到一地,都听人讲起袁宏道写当地的诗。因为是文人,对故土,对自然心有灵犀,难解难分,甚至他们本身就是乡土,乡野之魂,厌恶官场,避开人群,回到亲情与儿时记忆之中,“池鱼思故渊”。这使我想起了我们荆州另一个也应是第一个乡土作家、乡土诗人屈原。现在有许多证据证明屈原是出生在荆州的,就算这个有争议,但他一生中大部分时间是在我们荆州郢都为官,他有“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丘首”的诗句,这都是乡土情节所致。他关心的是“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美人在他的意识里,也是香草的一种,香草与美人是一类的,也以此自谕,常佩芝兰于身上,让自己沾满自然的乡土气息,这个我们现在做不到了,所有的乡土作家都做不到了。在他的诗中,也写了我们的城市,写了宫庭生活,但更多的是写的乡土,像《九歌》中的诗,突出的有《山鬼》,而九歌就是根据楚地民间的祭歌再创作而来的。还有其他一些诗,里面大量的用词,大量的场景,渗透着荆楚乡土气息。里面的大量植物,我们的后来者——荆州的本土作家却少有触及,在作品中没写过,但却是依然生长在我们荆楚,他写的大量的饮食,现在都找得到出处,也依然是我们现代荆州人生活的一部分。所以在台湾柏杨的《中国人史纲》里,称《楚辞》是“具有异国情调(相对于北方《诗经》)的南方乡土文学”,是很有见地的。
 
    那么,写乡土的就意味着对乡土的还情和情归,这种还情是自觉的。乡土的记忆是一个人生命的一部分,是身体印象的苏醒,特别是在城市生活过后。泥土和自然的记忆会因为某种刺激强烈地醒过来,强有力地暗示和改变你,从而扩大为一种人生态度。
 
    这里我想起荆州还有一个画家李青苹,她被尊崇为中国印象派画家,中国彩泼画派创始人,一生坎坷,打成历史反革命,孤苦伶仃,在街道糊盒子,卖冰棒。在南洋时出画册却是徐悲鸿作序。我说她也应是荆州乡土主义画家。有人说她的绚丽的色彩得益于她在南洋的印象,其实荆州自然四季变化的丰富色彩没给她潜移默化的滋养?荆楚出土的漆器、丝绸没给她耳濡目染?这些漆器、丝绸的色彩之艳丽,之绚烂,就是我们楚地乡土艺术的极致,就是一些民间艺人的作品嘛,也是楚文化浪漫主义的表现。如果李青苹出生在大西北寸草不生,色彩单调的地方,她能画出这样色彩如此浓烈如此浓艳如此绚烂的画吗?也因此,李青苹的画,同样是对乡土的一种诠释,一种大胆的传情、表白。是一种乡土记忆的现代方式的色彩讲述。
 
    我们也可以把它说成是对乡土的反哺和回馈。但我认为这种反哺不是一种感恩,是一种再次对故乡的触入,高境界,高层次的触入。你本身就是这里的一块土嘛,一块活动的,有灵感的,有生命的,有感知能力和表达能力的土。你把对土的眷恋,理解,相亲相爱的感觉、触觉、听觉统统诉诸于文字。也就是说,你这根苗要喷吐花蕾和结果,只能是这块泥土适合你。不是你选择了它,而是它选择了你。这是一种极其自然的生命生长的规律和生命存在的方式,不必要弄得非常神秘和作过分解读。
 
    那么作为文学的乡土究竟包涵了什么呢?你们大学教授们分析的跟作家感受的可能有所不同,也可以拎出个一二三四来,这是研究的结果,不是我们创作最初的冲动。一个作家将乡土写入文学或者写成作品,这种乡土已经远不是真正的乡土本身,南美作家马尔克斯的乡土跟北美作家斯坦贝克的乡土该有多么不同。这反映了作家对写作的认知、写作方式和对世界的看法是根本不同的,这种不同造成了文学的乡土是千姿百态的。马克尔斯的乡土充斥着怪异和传说的魅力,斯坦贝克的乡土充满了对生活严峻性的认知。同样是写山东乡土的,张炜的葡萄园是在海风吹拂中的浪漫气息迷人的乡土,莫言的高密东北乡的乡土是沉重的同样也是诡异的乡土,他们的山东乡土竟然是完全不同的。
 
    文学的乡土当然包括方言、地域的风情、民俗。但一个优秀的作家是不会仅仅把这些当作书写的主要内容的,他必须以极其独特的进入方式,甚至是有点偏执的方式为自己笔下的这一个“乡土”定调,找到自己最佳的表现方式,认定:此乡土才是此地。如我的神农架,过去也有写神农架,也有写鄂西山区的,小说很多,作家很多,但写法大多大同小异,分不出你我。我必须寻找我的文学神农架,这一点非常非常要命,找不到,就没有你,找到了,你才存在。抓住它的精髓,抓住它最富表现力的,人们感兴趣的东西这才是根本。别人所理解的神农架跟我理解的神农架是完全不同的。我写出了,也没有人说这不是神农架,恰恰别人说这才是真正的神农架。让乡土进入文学,成为文学,要走的路是很远的。不是任何乡土都能进入文学,不是所有乡土都适合小说去表现。
 
    譬如现在我回到江汉平原,我深感进入的困难,究竟怎样写出别一个江汉平原来,这是个巨大的困难,我到目前为止没有找到很好的感觉,无法进入。你就是这样轻易写了,那也不是让别人有阅读期待的陈应松式的小说。它当然与神农架不同,荆州比神农架先进至少二十年,但也不能割断我过去的创作。它有平原生活的一切特征,这是没有疑问的。比如他吃的肯定是鳝鱼甲鱼鱼糕油焖大虾加沔阳三蒸荆州八宝饭,不会吃熊肉狼肉野猪肉,不会再有猎人,结婚也不会再唱哭嫁歌,也不会有夏天冻死人、在森林里迷路这样的情节,种的不再是苞谷洋芋而是油菜棉花大麦小麦水稻。不过我想先打个预防针:不要以为我写的平原就是今天我踏着的这个平原,它是文学的平原而不是生活和现实中的平原,跟神农架一样,只能是虚拟的,所有的乡土都是虚拟的,我不这样声明,以后会有人骂我也说不定的。因此文学乡土的虚拟性是它的特征。它还有一个适合自己书写和表现的问题。不过有人担心我是否适合写平原,因为在人们的印象中,我是个只写蛮荒、贫困山区的作家。我要挑战自己,作家要为自己设置难度,有难度才有高度,才有新的世界新的境界。我自认自己是一个进攻型的作家,总是充满着越界的企图,在我这个年龄进行一次写作的移位和转变,是我的一点野心,希望得到各位的鼓励。
 
    写作是一种身体的需要,当然我们可以把它称为一种写作策略的调整,一种变化,但我认为是身体自身的需要,我今天回到荆州,回到与神农架完全不同的田野时,我的那种激动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史书上说荆州“平畴千里,膏壤腴地”,“地势饶食,无饥馑之患”,“沃野千里,土民殷富”,是全国公认的鱼米之乡,也是给这块地方定了调。她与神农架对我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大片大片的油菜花,桃花;青山绿水,犁耙水响,菜籽黄了,大麦收割了,秧插了,都在拼命唤醒我过去的记忆。神农架是另外一种感动,是一种比较坚硬的,遥远的,严酷的,朴素的感动,荆州的感动是比较热烈的,温暖的,亲近的,有几分俏丽的妖媚的感动。首先是我的生命需要它,至于写不写,能写出什么,那是以后的事。
 
 
 
                                 我的写作理由
 
 
 
    我之所以讲这个问题,是因为在家乡的长江大学有不少喜欢和研究我作品的老师和同学,你们对此问题比较感兴趣。
 
    写作的理由我曾经回答过不少,也写过文章说过类似的问题,有些是顺着别人的暗示说的,有些是根据某一篇作品的创作心得说的,都不是很真实,也以偏概全。
 
    今天我讲,我写作的理由既不崇高,也不神圣,更不灵魂——将一个名词当形容词用用。说写作崇高神圣和为灵魂写作,这种将文学推到至高无上地位的人,不是居心叵测就是对文学一知半解。我自己也会在某些场合说灵魂、崇高、神圣这些字眼,但这要看当时的语境是什么。有两种人,一种是把文学说得非常崇高的、灵魂的,一种是把文学糟践的,把比较优秀的、有份量的文学贬低以抬高自己的身价。说白了,这都是邪教教主的鬼把戏。灵魂究竟是什么,谁看见过灵魂?有时候我讲灵魂的写作时我自己也觉得十分虚幻和心虚。说崇高神圣和灵魂的是想为自己竖一张神主牌,邪教教主就是这么说的,只有他是神圣的,只有听他的,女教徒跟他睡觉你才能达到他的境界,由他把你引向神的天国,免除灾难。我倒要问问那些自称为了神圣和崇高而呕心沥血写作的人,既然文学这么崇高,这么神圣,为什么爱好和从事这项工作的人越来越少?越来越边缘化?如今文坛有多少作家是真正崇高和有灵魂的?神圣的作家和崇高的作家,在中国当下屈指可数,寥寥无几。更多的倒是一些情趣和道德品质低下者,一些比工人农民更暧昧的人,更没有思想和立场的人,不敢发出声音和说话的人,不敢表达自己的政治态度,没有爱憎,苟且偷生,追名逐利的小人和庸人。如今庸俗的、低俗的、占山为王的、圈子的文坛,岂敢奢谈崇高,你真的相信他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们有什么担当?有什么真知灼见?对中国的现实和令人忧心忡忡的未来发展走向,有什么负责任的思考和引导?文坛某些人唯一的优越感就是有人能给钱他们能给名他们,而更多的是官方给予他们的。他们用同谋式的沉默、表态和作品的献媚来获得一般民众无法获得的东西,生活优越,在瓜分社会和时代的利益方面不惜委曲求全以分得一杯羹。当他们谈那些令人崇敬的,只有圣者和先驱们才配的字眼如崇高、神圣、灵魂时,我真的会为他们难为情,是一种煞有介事的表演和虚伪矫情的布道。
 
    一些跟我的过去一样的人,我回到家乡大家对我知根知底,说你过去就是个驾船的,无业游民,后来没有单位了。许多作家跟我是一样的嘛,就是社会闲杂人员、无业游民、半文盲、文学投机分子,只不过机会比人好些,占的位置强些,各种原因有了一点点的出人头地,突然摇身一变就成了圣人,文坛的圣人,让人仰视。说穿了,把文学说得如此崇高,就是要让人仰视他,让领导给他待遇,让商人为他掏钱,让女人为他献身。这仅仅指的作家,还有与文学紧密相关的文坛官场,更是充斥着比官场还腐败的气氛,作协这样的单位,现在基本没有了文学,没有了文学氛围,就是一个政府机关,人们干的事与文学没有什么关系,对文学也谈不上热爱,这种机关不懂文学的往往占一半甚至百分之八九十,作家倒是被边缘化,挤到最没有地位,最不起眼的角落;文学刊物呢?文学刊物的编辑已不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编辑,对文学没有热情,也不怎么懂文学,刊物成了他们敛财逐艳的欢乐场,自留地。业余作者们想发一篇作品是非常难的;再就是文学批评界,有两种批评现在最盛行,也是公开化的,一是有偿评论,给钱才写文章;二是专写对年轻一点,有姿色一点的女作家的评论。这两种文学评论文章大行其道。再就是圈子评论,大大小小的圈子,或者说一两个圈子已经控制和左右了中国文坛的生死动向,他们倡导的写作成为了刊物和出版社的热门货,成为政府奖、民间奖的得主。文坛其实成了一个腐败丛生的、无赖横行的、在温柔之乡醉生梦死的、与不义不仁和罪恶沆瀣一气的、最没有血性的、无所事事的另一个商场、官场和名利场。
 
    作家不是圣人,不是圣者,只不过是一个写小说的人。语言比我们用得漂亮些,思维比我们发达一些罢了,写作是一种很普通的职业,他们不过是沾了文学的光,是文学照亮了他们,文学就像景观灯一样,在漆黑的夜晚,把他美好的部分突出了,美化了,把他的丑恶的部分隐去了,如此而已。
 
    我刚开始是比较喜欢文学,爱看书。因为我的性格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在人的面前,不管是生人还是熟人,是家人还是家里来的亲戚,我都一概不爱答理,我的性格是从我父亲那儿遗传下来的,我父亲是个结巴,就是口吃的人,不善交际,家里交际的事全是我母亲,比如我弟妹就继承了我母亲的性格。这样因为我从小非常腼腆,别人说我像个女孩子,家里一来客我就躲到房里去了,吃饭时端个碗也到房里,或是屋外,边吃边看书。就是这样,我爱看书是为了打发家里来人的时光,是为了弥补我先天的性格缺陷。我的父亲可能认识几个字,他是裁缝,因为来人了要开做衣单,大约也就小学二三年级的文化,母亲则是文盲,家里根本没有书,书都是找人借的。因此我庆幸我出生在一个小镇而不是纯乡下,小镇上的人,有书的多,千奇百怪的人都有,同学之间总能借到书。还有一个供销社的收购门市部,经常收很多旧书,我们可以用破烂换。我们那个镇叫黄金口,虎渡河边一个热闹的码头。我前面说了,为什么那么多大作家都出生在小镇,真的是有原因的,小镇对文学的滋养的确是非常巨大的。小镇是风俗的交汇地,信息也灵通,不像乡村那么封闭,南来北往的人也很复杂,一个少年对世界的好奇心很容易满足,令人眼花缭乱。但是这种信息啊人的来往啊又是在一个小的空间里,大多属传说,不像在大城市,说有什么事什么事,传得快,也多,但都是未经证实的。来了个什么外地人,也很快能知道,但同时是神秘的,你不知道这人来是干什么的,他与这个小镇的什么人有什么联系,瓜葛。各种奇怪的传闻有些是在纯粹的乡村绝对听不到的,还有茶馆,各种各样的说书人,打渔鼓唱道情的,玩龙灯划龙船的……比如我们那时就能知道许多稀奇古怪的事,说在东北冬天拉尿,拉出的尿立马就会变成棍子;拳击运动员首先要把鼻子里的骨头全部割掉;还说达赖喇嘛在北京拉的大小便都要运回西藏制成药丸让信徒吃的,等等。你年纪很小,足不出户,就知道这一些怪事儿,这对小镇的少年真的是一种刺激。小镇因为水路畅通,一些外地人到来,会有许多让我们兴奋的事,我在我的《小镇逝水录》里多有记载,可谓形形色色,他们的身世,他们为何来这里,都会有许多传闻。
 
    书当然是很重要的,但小镇的生活和熏陶对我同样是重要的,非常重要。
 
    因为家里穷,买不起书,除了借,也偷。老话说偷书不为偷。文革时学校放假,我们就到学校去偷,办法是翻窗入室。所以,那时候,在初中时流行的和批判的小说我们都看了一遍,那时候也没有作业,不像现在的孩子这么苦,唯一的就是看小说,好像我们小镇的孩子都喜欢看小说。当时能看到最好的书就是鲁迅的,我们镇书店隔三岔五就会进一本鲁迅的书,当时鲁迅的书不是一次出齐,这个月是到《彷徨》,过两个月来《呐喊》,再来什么《朝花夕拾》、《故事新编》,又是什么《野草》、《两地书》、《而已集》、《且介亭杂文》、《且介杂文二集》、《中国小说史略》等等,因为时间间隔长,又不贵,一般一两毛钱,我都买,现在,我四十年前买的这套鲁迅书依然保存完好。也可以这么说,在中国真正有特点,语言能吸引我的只有鲁迅,其他如茅盾、巴金等的小说只有故事,而没有让我们在写作上可借鉴的东西和模仿的冲动。鲁迅的风格真的非常怪,非常的黑色幽默,非常的孤俏,有一点恶作剧,有一点偏执,有一点恶搞,有一点不近人情,都深深地影响了我。我以后写日记写点不能发表的散文,基本上是模仿《野草》的,《野草》把人的孤独感写到极致了。当然还模仿他小说中的语言和行文风格。他的语言和行文风格适合青春期叛逆、孤傲的我,对年轻人,绝对是有吸引力的。
 
    那时真正的写作几乎没有,谈恋爱,为打动女方写点故作伤感的文字,这也是鲁迅风格很擅长的。能写点东西的人,在当时的社会中很受人尊敬,就算是不写小说,也能迅速改变命运。我数次改变命运都是因为能写,还包括能画。1974年我18岁,去闸口电排工地推石头,上水利,因为能写,把我弄到工地指挥部政工组,第二年到公安县电厂搞外线工,因为能写,包括写标语,又弄到了政工组,而我当时不过是亦工亦农,坐了办公室,许多正式工还得在外爬电线杆。又因为我能写,这一年被派到县委工作队给一个副县长当秘书,驻队。1977年正式招工,所有人都上了船当了水手,又因为我能写,留在了岸上办公室。后来又因为我发表了一些诗歌,借调到公安县文化馆。
 
    我是一个高考落榜生,在当时,我其实是不甘在县城工作的,想到外面去,像我的那些考上大学的同学,这也是促使我拼命写作的动力。那时候的写作,根本就是跟风式的写作,很臭的写作,你说我是为了祖国,为了人民,为了良心,为了责任,那纯粹是扯淡的鬼话。写作的理由其实是非常实际的,任何人都如此,每一个时期写作的理由也不同,但总的是没有那些么高尚,境界也达不到有人胡吹的那个层次。后来因写作漂亮老婆也得到了,工作问题也解决了,又考上了武大插班生,写作一步步改变了命运,终于去了省城,当然就想小说写得更好一点,名气更大一点,钱赚得更多一点。于是,和所有的写作者一样,去拼命地打通一些关节,挖空心思地修正写作策略,我也写过电视剧,写过流行小说,想写系列,有一个水手系列,有一个郎浦系列,怎么写都不火,后来干脆不写了,跟人去搞生意,赚钱,90年代中期,有一年还赚了10来万,后来还是想写小说,有点模仿他人的写作,追求短语、黑色幽默,写了大约10来篇,也没有引起什么反响。那时我的写作是绝望的,那种绝望的情绪左右了我许多年,导致出现了幻听,耳边总听见有人唱歌,这种情形有两三年,竟不治而愈。真正治愈我的就是神农架,就是在神农架之后,回来我的许多身心疾病都好了。到神农架也不是为了去反映人民的苦难的,不是为了成为圣者的,因为当时我儿子考取了大学,人生有一种解放感,没了事,心情非常松弛,就想出去走走,这样就去了神农架。这一去,使我的写作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出现了飞跃,竟然一篇比一篇响亮,几乎篇篇都在文坛引起了反响,什么奖都获得了,成了获奖专业户,连我自己都懵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没有什么狂喜,心如古井,非常平静,只是感觉过去我渴望的都得到了,人也牛逼了,有了点大腕的派头了,可以对人爱理不理了,可以发点小脾气了,可以很直率地批评人了,可以跟人谈文学了,也可以说什么灵魂啊,崇高啊,尊严啊这些过去不敢说的字眼了。
 
    但是我要说,我对写作的认识依然是在世俗层面的,内心感到谈不上什么神性。我想得到的就是希望受人尊敬,给自己那个普通的家庭带来一些荣誉,生活带来一些改观。自己做一个有身份的人,不再是那种背景非常复杂,什么乱七八糟的事都做过,什么单位都呆过,船古佬、电工、农民、编辑、乡下人、生意人、二道贩子、给人配制药酒的假郎中,还有各种不良的习气,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社会闲杂人员,流窜犯,因为我们也不上班,也没人管,又不修边幅,弄得不好,就是一个游四五荡的街头混混——游四五荡是我们荆州话,就是甩袖子玩的油子哥儿。
 
    作家的不良习气是很多的,一般都容易激动,感情用事,不计后果,所以历次政治运动作家首当其冲挨整,是有道理的,在我们的生活中,一般人都不喜欢作家,真的是很令人讨厌的人,都是举止古怪,性情偏执的人,约一半的人有精神病征兆。有的是天生的,有的是因为写作而导致的精神紊乱,比如我,我今天在这里说,多年前我就吃过抗抑郁的药,吃的虽然不多。这样如果你不写出一点东西来,写出一点让人佩服的作品,会让人讨厌死的。
 
    寻求尊重,就必须在作品中显示自己,追求一种比较高尚的、宽厚的人格,比较注重以诚相待,以真诚的力量去打动读者。这样,逼着你的人格完善,不断调整自己的精神状态,向崇高的、高尚的东西靠拢,让自己的精神乃至那个虚幻的灵魂平静下来,得到一种慰抚,一种休息,这倒是写作的功劳。就算是打扮吧,美化吧,他也要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比较完美的,有学养的,有教养的,有道德的,甚至道德高尚的人,让自己有一些光辉。的确有一些作品看起来受人尊敬而人格人品低下甚至龌龊的作家,这些作家的人格是分裂的。并不是说你写了高尚的东西你就很高尚,文如其人有时候也并非如此。
 
    另外在写作中迫使你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水平和语言能力,思考一些别人来不及思考的东西,那你就走在了别人的前面。写作的确能使自己达到一种完善状态,并能为自己的形象产生很好的塑造作用。因为社会给了你荣誉,别人也尊敬你,你要想我可不可以再完善一下自己,这么多缺点可不可以改正一下?写作的确也能让自己进入到一个新的境界,常常能为自己努力的成效累积自信和本钱。写作是有光的事,是有面子的事。写作者他写作,就不可能去贩毒了,去盗墓了,也不可能去卖淫当妓女了。因为那是黑暗中的、阴暗角落的事,而文学是阳光下的事,充满光芒的,能把人镀亮的,有时就是为人镀金的。
 
    我说过文学是有光的,我已年过五十,我今天回顾自己,我真的庆幸我爱上了写作。我这些年也常常回到我的那个小镇,因为没了房子,家人也搬走了,房子早拆掉了,故居之上成了别人的油菜地,我每次都是过年回去,过年回去总是看到那儿栽种着油菜。我看到那个小镇非常颓败,我家左右竟出现了一个陈年垃圾场和两个坟堆,荒凉不可名状,而当年那个小镇是非常热闹的。最让我吃惊的是,我见到的一些儿时的玩伴和当年的同学,那些做手艺的依然在做手艺,有的在修车、补胎、打铁、搬运,一个个都老了,表情呆滞麻木,小镇的生活是很容易让人衰老和迟钝的。这些人房子做大了,家里没有一本书。看着他们麻木的,没有朝气的神情,随便肮脏的穿着,真的很难想象我们曾经是相同的人。
 
    我还看到另一类人,吊儿郎当的,抱着个茶杯,叼着烟,趿着破拖鞋,在街上乱蹿,这家坐坐,那家站站,典型的游手好闲的小镇人,老油子,老混蛋。我就想,如果我当年也不读书,也不努力走出去,我是不是现在的结局与他们一样呢?答案是肯定的。在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另一个影子。如果我不是踏上了文学的路,让文学改变了我的命运,我现在会像今天这样人模狗样地站在大学的讲台上,且还是家乡的大学讲台,会跟你们胡吹乱侃文学这么高雅的问题?我还不是在小镇上混吃混喝混阳寿的老油子,老混蛋,老不死的。想起来都害怕,背脊发寒。真的是文学照亮了我,为我镀了一层金子,让我今天成为了受人尊敬的长者。就是这么一个低贱的人,由蛹而蝶了,得道成仙了,身份变了,有了头衔了,与过去的生活完全不同了,吃起饭来还有可能坐在上席上。其实,这不过是高攀文学的结果。
 
    让自己成为一个人,一个不要太过堕落的,不要太过颓废,太过早衰老的人,一个能受人尊敬的人,一个享有自己独立意志,心灵自由的人,这就是我写作的理由。
 
    当然,现在已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为了保持自己的荣誉和名声,不要让别人说你江郎才尽,你还得不停地努力,不停地行走、寻找和写作。我今天来到荆州挂职,就是自己这种写作心态和存在状态的体现。不停地显示自己,虽然是一种虚荣心作祟,但它也给自己的写作提供了新的动力,心态永远年轻,永远有着进攻的冲动和表达的欲望。在此,我真正要说一声,感谢文学,感谢写作,是写作拯救了一个人,从这一点来说,文学对人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这也就是文学的成功大家明知道十分艰难,但爱好者却源源不断,前仆后继的原因吧。
 
    我今天要讲的,就讲完了,不对之处,请各位批评。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蓝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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