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时间:2017-08-30点击:1236

一 、摇滚乐的产生 

止水

1、背景 
回顾20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历史,从20年代末到30年代中期,欧美发生经济危机,出现了经济大萧条;30年代末,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1941年日本袭击珍珠港,美国投入反法西斯战争,直到1945年战争才结束。再看50年代以后,50年代,美国是一个相对稳定和繁荣的时期,也经常被视为美国人的繁荣时代。60年代是美国历史上最动荡的年代之一。由于出兵参加越南战争,遭到人民的反对,使全国处于社会、政治极不安宁的状态。 
恰好在50年代,特别是1952年艾森豪威尔就任总统后,美国经济开始稳定,整个社会也处于安居乐业的状态。于是,中产阶级逐渐增多,他们养儿育女,出现了一个生育高峰期。青少年的数量空前增长,一下子这个世界成了青年人的天下。当时,孩子们在课余生活里,一般都与家人呆在一起。电视节目也比较健康,在音乐趣味上也没有太大的鸿沟。青老年人欣赏的音乐也基本相同,都是40年代和50年代的"大乐队"演奏的音乐,还有就是延续了几十年的叮砰巷歌曲,歌词经常表达单纯的爱情,音乐也不带威协性,尽量给人一种舒适、安宁的感觉。 

到了50年代中期,这批青少年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没有像父辈那样经历过战争和苦难,同时又倍受家庭的宠爱,因此,他们开始不理解父母们的思维和生活方式,不愿意走父母为自己安排好的道路。他们有了自己的追求和爱好,而且由于人多势众,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他们不再跟随父母欣赏那些多愁善感的流行歌曲。这时,他们正好在摇滚乐中找到了自己的声音。摇滚乐简单、有力、直白,特别是它那强烈的节奏,与青少年精力充沛、好动的特性相吻合;摇滚乐无拘无束的表演形势,与他们的逆反心理相适应;摇滚乐歌唱的题材,与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密切相关。  


_____2、摇滚乐的出现 


20世纪50年代初期,美国的流行音乐市场出现了一个三足鼎立的现象。黑人欣赏的音乐基本上以节奏布鲁斯为主,中产阶级以上的白人听的都是叮砰巷歌曲,而中西部的农村听众所喜欢的都是与农村生活有关的乡村音乐。然而,到了50年代中期(约1954~1956年期间),唱片市场出现了两个明显的现象,即"市场交叉"和"翻唱版"的出现。"市场交叉"是指原来在一个市场发行的唱片,同时在另一个市场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如有些歌曲在节奏布鲁斯销售榜上名列前茅,同时在波普(指当时的流行歌曲,叮砰巷歌曲的延续)榜上也倍受欢迎。看到这种有利可图的市场交叉情况,有些大唱片公司很快根据正流行的节奏布鲁斯歌曲制作出自己的版本,由此导致了大量"翻唱版"的出现。这个时候,原来隔开的三个市场突然间感觉中间的围墙倒了,在这片废墟中一种新的风格--摇滚乐正式诞生了。 

摇滚乐的正式产生是在50年代中期,但是这个名词却在50年代初期就已出现。1951年,克利夫兰电台唱片节目主持人艾伦·弗里德(Alan Freed)从一首节奏布鲁斯歌曲《我们要去摇,我们要去滚》(We're Gonna Rock ,We're Gonna Roll)中创造出了"摇滚乐"(Rock n' Roll)这个名词。1955年,电影《黑板丛林》(Blackboard Jungle)的上映对摇滚乐的产生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它讲述的是一群学生造反的故事。一位中学教师面对这群学生唱起了一首歌,这首歌就是影片的插曲《昼夜摇滚》(Rock Around The Clock,例16)。这首歌曲在青少年中引起了极大的轰动。1955年7月,《昼夜摇滚》在波普排行榜上获得第一名,标志着摇滚时代的到来。它的演唱者比尔·哈利,也因此成了青少年崇拜的第一个摇滚乐偶像。从此,摇滚乐开始风靡全国。 

________3、 摇滚乐的来源 


节奏布鲁斯(Rhythm&Blues) 
美国的种族隔离一直很严重,在住宅区、学校、教堂和各种社会设施中,白人和黑人都是分开的。在种族隔离的政策下,黑人保留着自己的宗教、语言、服饰、舞蹈和音乐。节奏布鲁斯像其他黑人音乐一样,拥有自己的群体。它被称作"种族唱片",与白人音乐市场是分开的。 

节奏布鲁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布鲁斯音乐继续发展的结果。它在城市布鲁斯的基础上结合了摇摆乐和钢琴音乐布吉-乌吉的特点,声音变得更加有力,更加突出持续不断、向前推进的节奏。它还保留了黑人音乐即兴演奏的传统,合奏时仍然采用可以不断反复的12小节布鲁斯曲式与和声框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布鲁斯唱片一直由小唱片公司经营,战后,由于黑人社会地位的改变,几家大唱片公司对黑人音乐产生了兴趣,此时,排行榜也开始用"节奏布鲁斯"来代替原来"种族唱片"的称呼。这个时期的代表人物有路易斯·乔丹(Louis Jordan,1908~1975)、乔·理京斯(Joe Liggins)等。节奏布鲁斯的特点在很多摇滚乐中得到了直接的体现,特别是早期的摇滚乐,好多都是节奏布鲁斯的"翻唱版"。70年代,节奏布鲁斯与福音歌(Gospel)相结合之后,使它的发展步伐逐步加快。以致70年代所有的黑人音乐都带有一股浓烈的节奏布鲁斯气息,特别是索尔音乐(详见索尔音乐部分)有时和节奏布鲁斯几乎难以区分(如马文·盖伊、杰克逊五兄弟等人的作品)。80年代以后,节奏布鲁斯融进了更多的流行音乐成分,使其变得更加商业化。比如当今的节奏布鲁斯,好多都已经失去了原有布鲁斯的特征,而强调反拍的律动成了它的主体,有时偶尔在演唱中还能找到几个由滑音而带出的布鲁斯音符。像近几年出现的所谓的节奏布鲁斯歌手白兰蒂和莫尼卡(Brandy&Monica)、布莱恩·麦克奈特(Brian Mcknight)等人的音乐,其实已经不是真正的节奏布鲁斯了,如果硬要从理论上分析的话,只能把它看作是一种被商业化了的,被流行音乐市场漂白过的节奏布鲁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节奏布鲁斯都是如此,比如1997年的两首格莱美获奖作品:埃里克·克莱普顿(Eric Clapton)的《改变世界》(Change The World)和翠西·查普曼(Tracy Chapman)的《给我一个理由》(Give Me One Reason,例17)就是既融进流行音乐成分又保持布鲁斯特征的现代节奏布鲁斯佳作。节奏布鲁斯作为摇滚乐的重要来源之一,已成了历史的见证,它在影响了摇滚乐之后,自身的不断发展,又使其变成了当今流行乐坛最受宠爱的乐种之一。 

叮砰巷歌曲(Tin Pan Alley) 

20世纪50年代初,全国大多数人所听的流行音乐"波普"(POP)就是叮砰巷传统风格的延续。它带有好莱坞电影音乐、百老汇音乐剧和三四十年代盛行的摇摆乐的影响。叮砰巷是个地名,位于纽约第28街(第五大道与百老汇街之间)。从19世纪末起,那里集中了很多音乐出版公司,各公司都有歌曲推销员整天弹琴,吸引顾客。由于钢琴使用过度,音色疲塌,像敲击洋铁盘子似的,于是有人戏称这个地方为"叮砰巷"(或译为"廷潘胡同")。叮砰巷不仅是流行音乐出版中心,也成为流行音乐史上一个时代的象征、一种风格的代表。它差不多延续了半个多世纪,从19世纪末直到20世纪50年代末。 

叮砰巷歌曲一般都由白人专业作曲家所创作。不同时期、不同作者的风格各不相同,但有共同点。从内容来看以爱情为主,充满浪漫情调,或略带怀旧、伤感,或比较欢快、风趣,不管国内外发生什么事情,都很少在叮砰巷歌曲中得到反映。它主要表现生活中阳光的一面,好像美国人都在无忧无虑地享受人生;从表现形式来看,歌唱性的旋律、不复杂的节奏、自然音体系的和声(有时也出现变化和弦和乐句之间的转调),大都采用"节歌-叠歌"(Verse-Chorus,即主歌加副歌)形式(例 18)。叮砰巷歌曲通常由职业歌手按谱演唱,讲究声乐技巧,有乐队或小合唱队伴奏,经常采用弦乐群作为伴奏的背景音色。如当时的著名流行歌手平·克劳斯比(Bing Crosby,1904~1977)、富兰克·辛纳特拉(Frank Sinatra,1915~1997)等都以演唱叮砰巷歌曲为主。叮砰巷歌曲流传的范围主要是城里的白人,很少扩展到黑人或下层人民中去。50年代摇滚乐的出现,使传统的叮砰巷歌曲在整个流行音乐中的地位受到了挑战。著名的叮砰巷作曲家有欧文·伯林(Irving Berlin,1888~1992),代表作品有《白色圣诞》(White Christmas);科尔·波特 (Cole Porter,1891~1964),代表作品有《白天与黑夜》(Night and Day);杰若米·科恩(Jerome Kern,1885~1945),代表作品有音乐剧《老人河》(Old Man River);理查德·罗杰斯(Richard Rogers,1902~1979),代表作品有音乐剧《音乐之声》(The sound of music)、《蓝月亮》(Blue Moon);乔治·格什温(George Gershwin,1898~1937),代表作品有《夏天时光》(Summer Time)、《蓝色狂想曲》(Rhapsody in Blue)。 

二、早期摇滚乐 

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期,摇滚乐从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幼儿迅速的成长起来,在这期间,摇滚乐舞台显现出了一片繁荣盛景。首先是两位先行者为摇滚乐的概念作出了更加完整的定位,接着又在众位摇滚明星的拥护下使其呈现出了三种不同的风格倾向。 

1、比尔·哈利(Bill Haley ,1925 ~1981) 
比尔·哈利,第一位被青少年崇拜的摇滚乐偶像,经常被人称作"摇滚乐之父"。他的音乐风格涉及乡村音乐、节奏布鲁斯和波普三个方面,也正好说明了50年代中期摇滚乐产生的三个源头。 

1925年,比尔· 哈利生于密西根州,父亲是纺织工人,会弹班卓琴,母亲是钢琴教师。比尔·哈利从小学习吉他,演唱乡村歌曲,也喜欢和熟悉节奏布鲁斯,并于1950年成立" 骑马人"(Saddlemen)乐队。比尔·哈利在演唱乡村歌曲的同时,偶尔发现用乡村音乐风格演唱节奏布鲁斯歌曲也能被白人听众接受。1953年,他把乐队改名为"彗星"(Comets),并有意识地把乡村音乐与节奏布鲁斯强劲有力的节奏结合在一起。1954年,比尔·哈利录制了《昼夜摇滚》,起初只有一般的效果,但当它于1955年与电影《黑板丛林》结合在一起时,却产生了巨大的轰动。 

70年代,比尔·哈利患上了狂想症,再加上酗酒的习惯,于1981年死于心脏病。作为摇滚乐先行者之一,比尔·哈利为摇滚乐的产生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2、埃尔维斯·普莱斯利(Elvis Presley,1935~1977) 
50年代最有影响的歌手是埃尔维斯·普莱斯利,素有"摇滚乐之王"的称号,他为摇滚乐的推广和普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普莱斯利,1935 年出生于密西西比州的图佩洛。自幼家境贫寒,父亲是一名卡车司机,生活在白人社会底层,因与黑人杂居,社会地位与黑人同等。普莱斯利从小就接触白人与黑人两种文化,并在教堂福音歌的熏陶下长大。11岁开始学习吉他,因此,他既吸收白人音乐,又吸收黑人音乐。1948年普莱斯利全家迁往孟菲斯,他经常去城里的黑人区听B·B金等人的演唱。 

1953年,普莱斯利中学毕业后,找到了一份卡车司机的工作。那年夏天,他到"太阳"唱片公司录音棚录制了两首歌曲,作为给他母亲的生日礼物。这时,唱片公司老板萨姆·菲利普斯(Sam Phillips)发现了普莱斯利的潜力,一个白人,却有着黑人的声音和感觉,于是便与他签约。1954年7月,发行了第一张唱片《那很不错》(That's All Right),在当地获得了出乎意料的成功。他的舞台表演(如扭动臀部等大幅度的动作),更是赢得了众多青年人的喜爱。1955年秋,他转签RCA胜利唱片公司。1956年随着《伤心旅店》(Heartbreak Hotel,例19)的发行,使其名声大振。1958年在他事业步入辉煌之时,他却离开了歌坛,放弃了演唱,应征入伍,直到1960年复员。从1962年到1968年,普莱斯利除了拍电影外,很少与听众接触,隐居在孟菲斯老家。1967年,普莱斯利与博利尤(Priscilla Beaulieu)结婚。婚后生有一女,但6年后他们因婚姻破裂而离婚,女儿判给了女方,他精神受到刺激,意气消沉。他的体重超过200磅,有损舞台形象。因此,他开始节食、吃减肥药,加上吸毒,健康大受影响。1977年8月16日因心脏病在家中去世,终年42岁。 

一代歌王离开了人间,全国为之震动。截止他死时为止,至少售出了5亿张唱片。确实,普莱斯利的成功不是偶然的,有人说他是摇滚乐的化身。他的模样逗人喜欢,带有一种不落俗套的反叛性;他信仰宗教、孝顺父母、爱国(如志愿入伍)、从不逃税。最重要的是他比任何一位歌手都更出色地把两种文化(黑人文化和白人文化)结合在一起。而且,普莱斯利还在两种文化的基础上唱出了更多的音乐风格。他的歌唱既有呼喊型的,也有温和型的,内容涉及爱国的、宗教的、逃避现实的、社会评议的、乡土气息的、浪漫情调的不同方面,以此满足了不同阶层的需要。他成了不同音乐爱好者都喜欢的人物。普莱斯利死后,音乐产业很想再找一位像他那样多面的歌手,但一直没有成功。 


3、三种风格倾向 

主流摇滚(Main Stream Rock) 
在摇滚乐的三个来源中,我们已经提到过,节奏布鲁斯是摇滚乐最重要的来源。节奏布鲁斯的特点也在摇滚乐中得到了保留和发展,由此形成了50年代摇滚乐中的主流风格。节奏的作用在所有摇滚乐中都很明显,但在主流摇滚中更被突出。摇滚乐一般为四拍子,在传统的四拍子中二、四拍是弱拍,许多主流摇滚却强调二、四拍力度,也有的主流摇滚对每小节的四拍同等强调。主流摇滚比节奏布鲁斯在节奏上的变化更快些,反拍的力度更厚重,感觉更强烈。在乐队中,鼓手与其他乐手一样重要,不只是单纯的敲击拍子,钢琴和吉他也经常参与节奏的组成。而且他们还与贝司一起形成明显的低音线条。乡村音乐和波普的低音通常是每拍或每隔一拍有个低音,主流摇滚像节奏布鲁斯那样吸收了布吉-乌吉的元素后,不只是提供简单的和弦低音,而是一个短小的旋律音型,提供和弦的三四个音,有的还增加一二个和弦外音(例20)。 

主流摇滚继承了节奏布鲁斯强劲有力的演唱风格。对于白人来说,过去很少有这样的类型,但在节奏布鲁斯那里却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了。主流摇滚还经常采用12小节布鲁斯曲式结构,或以此为基础加以变化。如普莱斯利演唱的《猎犬》(Hound dog)、《监狱摇滚》(Jailhouse Rock),小理查德(Little Richard)演唱的《露西》(Lucille,例21)等。50年代最能体现这种呼喊型摇滚乐特点的歌手是小理查德。 

小理查德,1932年出生于美国左治亚州的梅肯,是全家12个小孩中的第三个。他从小家境贫寒,在家庭的影响下虔诚的信仰上帝,参加当地教堂的唱诗班。 

小理查德的演唱十分狂热,连唱带喊加上跳,总是满头大汗的样子。1957年,他投身于宗教,断绝了一切演出活动。1962年,他赴英国巡回演出时受到披头士的鼓舞,又决心重返摇滚乐坛。到了60年代末,他的风格显得有点过时了,但他的影响仍可从其他摇滚歌手中显示出来。70年代,他企图重整旗鼓,但因卷入吸毒、酗酒和同性恋而未能如愿。80年代初,他再一次放弃狂放的生活方式而转向宗教。 

温和摇滚(Soft Rock) 
主流摇滚受波普的影响很少,但其他摇滚乐结合了波普的成分,则形成了一种比较温和的摇滚乐风格。有人对这种摇滚乐嗤之以鼻,称它为"廉价摇滚",但它却有着自己的市场。事情往往是相对的,有了比较强劲的主流摇滚风格,一定会出现它的对立面--温和摇滚。普莱斯利为发展温和摇滚树立了样板,如50年代的《想你、要你、爱你》(I want you,I need you,I love you)、《别》(Don't)、《温柔地爱我》(Love me tender,例22)等歌曲。60年代,他有更多的作品朝着温和摇滚的方向发展,有的简直与波普没有区别。 

山区摇滚(Rockabilly) 
山区摇滚通常是具有乡村音乐背景的白人乐手,因受节奏布鲁斯影响而形成的一种摇滚风格。它由摇滚乐与乡村音乐的前身--山区音乐相结合而成,就像 "rockabilly"这个词本身所表示的那样:由"Rock"和"Hillbilly"两个词组合而成。山区摇滚于50年代产生在美国南方,是乡村摇滚的前兆,它按照山区音乐的演唱方式,通常采用原声吉他作为节奏性乐器。另外,在传统乡村音乐中从不使用的鼓也出现在山区摇滚中。从整体看,很难精确地划分山区摇滚与主流摇滚的区别,它与主流摇滚一样,具有强烈的、不断向前推进的节奏,只是强烈程度有所减轻和冲淡,不用呼喊的演唱方式,音高也是清楚的。有人认为它的风格不纯,不是真正的摇滚;也有人认为,这样一来摇滚乐可以被更多的人所接受。其实,比尔·哈利的那首《昼夜摇滚》就是采用了节奏布鲁斯的材料,用它所熟悉的乡村音乐加以修饰而成,它不仅为主流摇滚乐,也为山区摇滚打下了基础。最有影响的山区摇滚代表是"埃弗利兄弟"演唱组(Everly Brothers)。 

"埃弗利兄弟"由唐 ·埃弗利(Don Everly,1937年出生)和菲尔·埃弗利(Phil Everly,1939年出生)两兄弟组成。它们以普莱斯利为榜样,向着山区摇滚方向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功。音乐上,他们没有直接受到节奏布鲁斯的影响,基本上保持了传统的山区音乐风格,演唱时注重和声的运用。1988年,"埃弗利兄弟"首批被正式列入《摇滚名人录》。 

主流摇滚、温和摇滚和山区摇滚,这些名词只是用来说明摇滚乐风格的不同倾向。每个歌手都有自己的演唱特点,有的典型地体现了某种倾向,有的则不然。即便是同一歌手,不同时期、不同作品也有区别。因此,不宜给歌手硬贴标签。 


4、 其他摇滚歌手 

在早期摇滚乐中,除了以上提到过的歌手以外,还有很多歌手为摇滚乐的发展都做出过贡献。下面主要介绍几位成绩较为突出的代表歌手: 

查克·贝里(Chuck Berry) 
1926年,查克·贝里出生于美国的圣路易斯,童年时就在教堂的唱诗班里唱歌,中学时学习吉他,后来又学习钢琴和萨克斯管。贝里从小就在黑人音乐的熏陶下长大,特别是节奏布鲁斯,是他的主要音乐根基。 

对于贝里来说,除了他的歌曲以外,它的歌词创作和吉他演奏都对摇滚乐产生过重大影响。贝里的歌词,与当时一般摇滚乐的陈词滥调或无意义的音节相比,水平显得要高些。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50年代美国新一代青少年的心理和要求。贝里的演唱采用呼喊式的风格,但发音比较清楚。他的吉他演奏更是迎来了大量的追随者。可以这么说,在吉他天才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出现的前十年,贝里为摇滚乐的吉他风格树立了样板。 

杰瑞·李·刘易斯(Jerry Lee Lewis) 

杰瑞·李·刘易斯,1935年出生于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费里德,是一位白人摇滚乐手。他出生于南方小城镇的穷苦人家,从小受节奏布鲁斯和福音歌的影响,习惯用12小节的布鲁斯结构和布吉-乌吉式的钢琴演奏。刘易斯擅长表现快速的硬摇滚歌曲,表演姿态十分花哨,弹琴时总有各种不同的身体动作与之配合。 

刘易斯在婚姻问题上的越轨行为(多次不合法的婚姻)断送了他的音乐前程。他在摇滚乐界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影响却很大。他独特地结合了乡村音乐和节奏布鲁斯,他的钢琴风格、演唱风格,甚至生活方式都影响了同时代人和后来人。他一直想成为摇滚乐之王,但这梦想却断送在自己的手里。 巴迪·霍利(Buddy Holly) 

巴迪·霍利,死后成为传奇人物。他的歌曲直到60年代,甚至70 年代还在流行。 

"胖子"多米诺(Fats Dimino) 

"胖子"多米诺,1928年生于美国的新奥尔良,音乐家庭出身,9岁开始学习钢琴,14岁中学退学开始参加演出。
多米诺和小理查德一样,都是南方黑人,都是自弹(钢琴)自唱,音乐背景都是节奏布鲁斯。但是,他的风格显得比较文雅,比较有控制,不太猛烈也不那么耀眼。他的演唱也不像小理查德那么粗声粗气,不带威胁性。他的个人生活更是无可挑剔。 

50年代的摇滚乐并不全都是新作品,还有一种做法就是根据旧的波普歌曲按照摇滚乐的风格加以改编,增加摇滚乐的低音声部和明显的摇滚节拍。多米诺在这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 


5. 冲浪音乐(Surfing Music) 

摇滚乐的兴起,遭到很多人的反对。这种反对来自教育界、宗教界、行政界以及学生家长等各个方面,他们从道德、管理、青少年教育、社会风气等各个角度对摇滚乐提出批评。 

到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时候,摇滚乐浪潮好像已经过去。前面提到的众多明星中,小理查德转向宗教;刘易斯因生活丑闻退出摇滚乐坛;查克·贝里因雇用妓女而蹲了监狱;巴迪· 霍利去世;多米诺和普莱斯利的歌曲也都转向波普方向。主流摇滚、山区摇滚和温和摇滚这三种摇滚乐中,主流摇滚很少再出现新的东西,很难取得前几年那样的主导地位;山区摇滚向温和摇滚靠拢。与此同时,出现了一些新的风格,其中以冲浪音乐的影响最大。 

作为摇滚乐的一种,它只是把对流行音乐的兴趣和对冲浪运动的热爱结合起来,歌唱海浪、海滩聚会、摩托车、女孩,冲浪的体验等等。冲浪歌手最关心的社会问题就是当地的药房里防晒油的销售量,而对社会问题却漠不关心。 

最早的冲浪音乐出现在1956年,代表作品是罗伊·奥比森(Roy Orbison)的《半蒙面具》(Domion),它有着波浪般起伏的节奏和吉他音响。但冲浪音乐流传开来并产生全国影响,是由"沙滩男孩"(The Beach Boys )乐队于1961年和1962年先后发行的《冲浪》(Surfin')和《冲浪旅行》(Surfing Safari)这两首歌曲引起的。

"沙滩男孩"由南加利福尼亚的5名中学生组成,他们是布莱恩·威尔逊(Brian Wilson )和他的两个弟弟,加上他们的表兄麦克·洛夫(Mike Love )和一位朋友沃·贾丁( Al Jardine )。其中威尔逊是乐队的核心人物。他们的代表作品还有:《美国冲浪》(Surfin' U.S.A)、《冲浪姑娘》(Surfer girl)、《有趣、有趣、有趣》(Fun,Fun,Fun)、《罗达救我》(Help Rhonda)和《加利福尼亚姑娘》(California girl)等。随着时间的推移,威尔逊越来越对录音技术的运用感兴趣,而且开始不满足于那种无忧无虑的冲浪音乐。1966年,他们花了六个多月时间,通过四个不同的录音棚实验,推出了他们最畅销的一首歌曲《良好的精神感应》(Good Vibrations),于同年12月登上流行音乐榜首。当时,一首摇滚乐曲一旦确定了它的速度、节拍、调性和织体后,在持续约二分半钟的时间内,基本上就不会有太大变化。《良好的精神感应》却不同,它在速度、织体、节奏和音色方面都有很多变化,混合了多重音响,也许是直到那时为止最复杂的一首歌曲。与此同时,只有"披头士"也在进行着类似的实验。在这之后"沙滩男孩"继续推出了一系列作品,但是再没有取得以前那样的成功,在听众的心目中,他们所发出的声音,仍然是与单纯的冲浪游戏联系在一起的。 

从历史角度上讲,冲浪音乐只是一种短暂的过渡性音乐,但是,它那极具个性的音乐特征却吸引了当时不少的青年听众。如果为冲浪音乐的特点作一简单归纳,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点:(1)音乐以自然音为主;(2)节奏轻快而富有动力;(3)声乐部分有大量的密集和弦构成的合唱;(4)注重电吉他效果的运用;(5)曲式结构多为节歌-叠歌形式。 

三、"披头士"与英国摇滚乐 

摇滚乐的兴起把原来的流行音乐和流行音乐产业闹得天翻地覆。一些著名的波普歌手的声音被普莱斯利、小理查德和刘易斯等人的摇滚歌声所替代,五大唱片公司统治的唱片工业遭到了几百家小唱片公司的侵袭。一个面向成年白人的市场变成了面向青少年的市场,这些青少年对黑人文化越来越感兴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摇滚乐确实迎来了一场革命。但是,这场革命在1964年当它即将进入第二个十年的时候,却失去了当初的锋芒。主流摇滚让位于温和摇滚、波普、冲浪音乐等,一时间,围绕60年代的摇滚乐将如何发展引来众说纷纭。而这个时候的美国社会也正处于混乱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原来属于美国人的摇滚乐却让英国人闯了进来。在"披头士"( The Beatles)乐队的影响下,美国正趋消散的摇滚乐开始重获生机,由此掀起了摇滚乐历史上的一次新的高潮。 

1、"披头士"的发展历程 

就像50年代的摇滚乐以普莱斯利为代表一样,60年代推动和支配摇滚乐坛的主要代表是"披头士"。不仅如此,"披头士"也是至今为止世界上最成功的摇滚乐队。 

1958年,英国利物浦青年约翰·列农(John Lennon,1940~1980,主唱兼节奏吉他)组织了一个乐队,参加这个乐队的有当地青年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生于1942年,贝司兼主唱)、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1943~2001,主音吉他)和另外两位青年。乐队曾几经易名,开始起名为"甲壳虫"(Beetles),最后列农故意把 Beetles拼作Beatles。1962年,另外两名青年先后离队,林格·斯塔尔(Ringo Starr,生于1940年,鼓手)加入其中,"披头士"的四名队员从此固定下来。1961年,利物普唱片公司的老板布莱恩·爱泼斯坦(Brian Epstein)发现了他们的巨大潜力,成了他们的经理人。首先,他所做的事情是包装"披头士"的外形:长头发、无领四扣的上衣、烟囱似的长裤子和矮靴子。1962年,EMI下属的"帕洛风"(Parlophone)唱片公司经理乔治·马丁(George Martin)与"披头士"签约,并与同年9月发行《爱我吧》(love me do,例23)和《附言:我爱你》(P.S.I love you)两首歌曲。1963年3月又推出一首《请让我愉快》(Please,Please me),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并登上了榜首。同年由"帕洛风"发行的其他歌曲如《从我到你》(from me to you)、《他爱你》(she loves you)、《我想握住你的手》(I want to hold your hand)接连获得第一。"披头士"因此而名声大振。11月,"披头士"被邀请在皇家综艺剧场参加演出,英王太后和玛格丽特公主都出席了现场。1964 年,"披头士热"传到了美国,美国流行音乐排行榜差不多成了披头士的天下。大街小巷到处飘荡着披头士的声音。同年,他们的第一部电影《辛劳之夜》(A hard day's night)放映,同样引起了轰动。影片的主题歌使"披头士"荣获当年格莱美最佳演唱小组奖。1965年6月,"披头士"还获得了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颁发的不列颠帝国勋章。 

到此为止,主要是"披头士"的早期活动。从他们的歌曲中可以看到,早期的风格都比较简单、明快、无忧无虑,而且还便于舞蹈,在艺术上缺乏创新。 

到了1965年末的时候,"披头士"已经取得了很少歌星能够取得的优越地位:不管他们演什么,听众都能接受。听众认为:"披头士总是对的。"因此,他们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大胆实验,摆脱流行音乐的老一套,从而对摇滚乐的发展做出贡献。正在这个时候,麦卡特尼和列农的不同个性开始显露出来。保罗·麦卡特尼是保守的、易动感情的,渴望给人快乐,愿意顺从习惯的;约翰·列农是反叛的、进攻性的,酷爱讽刺,擅长文学,而且在音乐上没有那么高的天分。 

1965年,麦卡特尼完成了一首歌曲《昨天》(Yesterday,例24),并采纳乔治·马丁的建议,用弦乐四重奏形式来伴奏。很快这首歌就登上了排行榜榜首,而且据统计,至今它的翻唱版本已超过了2500多种,创历史之最。但是,列农并不喜欢这首温柔的抒情歌曲。接着,他们推出的三张专辑《橡胶灵魂》(Rubber Soul)、《昨天和今天》(Yesterday and Today)、和《左轮手枪》(Revolver),实验成分逐渐加大,表现了"披头士"已从早期在歌曲中大呼"耶、耶、耶",开始过渡到艺术上追求专业技巧、力求更加精致的阶段。 

《橡胶灵魂》首先从封面上看就与前不同。"披头士"四个人的面孔都有点变形,这种多多少少的超现实手法暗示了后来被称作"迷幻摇滚"的音乐。专辑中包括了《单字》(The word)、《米歇尔》(Michelle)、《在我的生活中》(In my life)等歌曲,其中另一首歌曲《挪威的森林》(Norwegian wood)中运用了印度的西塔尔琴(Sitar)而独具特色。 

第二张专辑《昨天和今天》仅在美国发行。其中《哪里都不去的人》(Nowhere man)的歌词受民谣摇滚的影响,显示了更多的社会评论的性质。 

在第三张专辑《左轮手枪》中,《埃莉诺·里格比》(Eleanor Rigby)使用了弦乐八重奏形式,这种歌曲从很多方面预示了后来发表的《佩伯军士的孤心俱乐部乐队》的风格。通过这三张专辑的制作?quot;披头士" 积累了大量录音棚实验的经验,于1967年推出了他们最经典的一张专辑《佩伯军士的孤心俱乐部乐队》(Sergean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这张专辑由"披头士"与管弦乐队合作,在制作人马丁的监制下用了四个月的时间制作而成。它不仅是"披头士"长时间艺术探索的鼎盛之作,同时在摇滚乐历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佩伯军士》是一套组歌,共12首歌曲。标题曲《佩伯军士》不仅是组歌的开始曲,也作为统一全曲的主题反复出现。这里的佩伯军士实际上就是代表"披头士" 乐队自己,他们在一种迷幻音乐会的气氛中进行一系列的演唱。比如《缀满钻石的天空中的露西》(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歌名几个单词的开头字母LSD即明显暗示了此曲与麻醉药有关,歌词中又出现了各种迷幻景象,但是列农辩白说,这是从他4岁大的儿子的绘画中获得的灵感。音乐上每段节歌都是从三拍子转到四拍子的叠歌,在摇滚乐中是首次出现拍子的转换,这使歌曲不再具有通常摇滚乐的舞蹈性质。录音效果上运用了加大混响和正常人声的对比等等。《拥有你,失去你》(within you without you)则显得缺少规整,乐句长短不匀;从整体上看,迷幻成分较浓,给人带来一种类似催眠的效果。《当我64岁的时候》(when I'm sixty-four)是麦卡特尼为他刚过64岁的父亲而写的,歌曲把人们带回到30年代类似拉格泰姆的风格中。《生活中的一天》(A day in the life)是最后一首曲子,歌词明显地涉及吸毒,内容比较消极,表现了对日常生活的厌倦,因此引起了听众的争议。 

总的来说,《佩伯军士》是流行音乐历史上一项空前的创举,此专辑荣获1967年格莱美最佳唱片奖,但这也成了"披头士"乐队走向散伙的转折点。 

《佩伯军士》以后,"披头士"的道路开始出现滑坡。首先,经理人爱泼斯坦于1967年因吸毒过量而去世,给"披头士"带来了不祥的预兆;而后,乐队内部出现矛盾。特别是列农结识了日本先锋派艺术家大野洋子(Yoko Ono)后给他的生活和艺术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列农常把时间花在与她的合作上,而对"披头士"的事情也不再那么热心了。尽管如此,在"披头士"解散以前,除了一些单曲如《嘿,裘德》(Hey Jude)、《革命》(Revolution)外,还是发行了三张专辑:《披头士》(The Beatles)、《修道院路》(Abbey Road)和《顺其自然》(Let It Be)。 

《披头士》专辑是一套双张唱片,封面是全白的,故又名《白色专辑》(The white album)。《白色专辑》共30首歌曲,风格极不相同,其实这张专辑并不是乐队的集体创作,只是把个人的作品巧妙的凑到了一起而已。比如:《回到苏联》(Back in the U.S.S.R)是一首主流摇滚歌曲;《为什么我们不在路上这么做》(Why don't we do it in the road)采用的是传统的节奏布鲁斯演唱风格和12小节布鲁斯曲式结构;《蜂蜜馅饼》(Honey Pie)是一首古老的波普歌曲复制品;风格最特别的是列农创作并坚持放在其中的《革命之9》(Revolution 9),它的长度超过了8分钟,由各种各样的声音拼接而成;接着同样是列农创作的《晚安》(Good night),是由管弦乐伴奏的一首地道的波普歌曲;《无情的浣熊》(Rocky Raccoon)是一首幽默的叙事歌,由麦卡特尼创作并演唱,用原声吉他和口琴伴奏。《白色专辑》在音乐上和商业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在专辑排行榜上获第一名,持续9周。 
《修道院路》的标题指的是百代公司(EMI)的录音棚所在地,"披头士"在那里录制了大量的作品。像《白色专辑》一样,四个人都贡献了自己的作品,由整个乐队演唱并演奏。这张专辑中包括了哈里森的《某事》(Something)、《太阳出来了》(Here comes the sun);列农的《一起来》(Come together)、《我枰?恪罚↖ want you);麦卡特尼的《哦,亲爱的》(Oh,darling)、《因为》(Beause)等歌曲,都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使《修道院路》成为"披头士"最畅销的专辑,在排行榜上连续11周夺冠。 

《修道院路》以后,"披头士"再也没有聚集在一起录制专辑。1969年,列农和大野洋子发行了一首单曲《给和平一个机会》(give peace a chance),1970年5月,斯塔尔发行了专辑《多情的旅程》(sentimentai journey),麦卡特尼和哈里森也都忙着准备自己的专辑。显然"披头士"的成员们已经分道扬镳、各奔东西了。1970年4月,"披头士"的又一部电影《顺其自然》(Let it be)上映,同时也发行了同名专辑。这些歌曲实际上都是一年以前录制的,"披头士"成员们谁也没兴趣对它投入精力,最后由美国一位制片人帮着编辑、混合而成,但是专辑的主打歌曲《顺其自然》中以"柱式和弦"为主要伴奏织体的方法被日后的摇滚乐队普遍采用。 

"披头士"从成立到解散共创作歌曲约200首,其中有强劲的主流摇滚(Mainstream Rock)、先锋派摇滚(Avant-garde Rock)、迷幻摇滚(Psychedelic Rock)、交响摇滚(Symphonic Rock)以及轻松愉快的摇滚小曲等各种风格。主要题材是爱情,也有些歌词(主要是后期)涉及社会事件、人际交往、怀念家乡、和平友爱、药物体验以及一些超现实主义的或无意义的意识流歌词等。他们继承了摇滚乐头十年的成果,以自己的创造和革新,丰富和发展了摇滚乐,把摇滚乐带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从此,摇滚乐不再只是一种单纯的娱乐音乐,它有了更多的让人思考的东西,更多的隐藏在音乐背后的东西。60年代成长起来的英美两国的年轻人,很少不与他们的歌声发生联系。可以说他们的歌声影响了一代人的艺术趣味、服装发式、生活方式和人生态度。"披头士"的出现使更多的学者开始研究摇滚乐现象,以及摇滚乐的音乐和歌词,以致后来大学里也开设了摇滚乐课程(这在60年代初还是不可想象的)。 

1970年"披头士"解散以后,乐队成员作为个人继续活跃在摇滚乐坛。四人中取得最大成功的是麦卡特尼,他和他的妻子组建?quot;双翼" (Wings)乐队,其中发行的很多专辑都很受欢迎。列农的日子则更带传奇色彩。他与妻子大野洋子组建了"柔顺的洋子"(Plastic Ono)乐队,并于1971年离开英国移居美国纽约,而后卷入各种政治活动,并创作了如《权力归于人民》(Power to the people)等歌曲,同年发行的专辑《遐想》(Imagine)可能更好地代表了他心目中的理想世界。1975年,列农为了和妻子、儿子安静地生活在一起,放弃了一切公开的音乐活动,整整5年没有露面。1980年,他再次复出,发行专辑《双重幻想》(Double fantasy),使乐迷们欣喜若狂。不料,就在当年的12月,在曼哈顿自己公寓前,列农被一名患有精神病的歌迷枪杀身亡,时年40岁。 

________ 

2."披头士"的创作手法 

1966年以前,摇滚乐被认为是一种简单的、喧闹的音乐,具有较快的、强烈地4/4拍子,一般化的旋律、缺乏新意的歌词、三个和弦的和声;一首曲子的长度约2分半钟左右;结构简单,包含了很多重复。但是,到了1967年下半年时,这种老的模式被打破了。到60年代末,任何摇滚乐队,只要它有足够的创造性,可以奏出任何声音,基本上没有限制。虽然,其他摇滚乐手也对此做出了贡献,但是,主要的贡献却来?quot;披头士"。 

(1) 节拍、节奏与速度 

传统的摇滚乐的节拍一般都是一贯到底的4/4拍,很少有例外。而在"披头士"的歌曲里,不仅有2/4、3/4、6/4等节拍,还有各种节拍的混合使用,转换十分自如。如:《你所需要的只是爱》(All you need is love)中的一个片断,是3/4拍和4/4拍的混合(例25)。 

再如《黑鸟》(Black bird)中的节拍转换更为自由,3/4拍、4/4拍和6/4拍交替出现(例26)。 

流行歌曲中很少使用的5/4拍但也能够在"披头士"的歌曲中找到,如《早上好,早上好》(Good morning ,Good morning例27)。 

各种节拍的混合使用,使得歌曲的节拍重音律动飘忽不定,所以给人带来一种清新的感觉。 

在歌曲的节奏处理上,"披头士"善于运用各种时值的"节奏连音"来改变节拍单位的固有时值,使节奏变得更为生动。如《永远的草莓地》(Strawberrt fields forever)中的一个片断(例28)。 

在这个片段中,除了常规的八分音符三连音外,还有四分音符的三连音,再加上正常时值的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在短短的几小节中出现如此多的节拍单位,这在传统的摇滚乐中是十分罕见的。 

人为地改变正常节拍中的重音位置,造成一种节奏上的暂时"离调",这是爵士乐中常用的手法。?quot;披头士"的歌曲中,这种手法也时有所见。如《生活中的一天》(A day in the life)伴奏中的一个钢琴片断(例29), 

它通过对重音的改变,将节拍律动由4/4拍暂时改换成了3/16拍。 

从速度上看,传统的摇滚乐大都比较快,人们认为中速和慢速只适合于流行歌曲,"披头士"对此也进行了突破。《一起来》(Come together)和《负重》(Carry that weight)都是"份量"较重的摇滚歌曲,但其速度只有每分钟80拍,《我需要你》(I want you)向来被认为是"重金属"的先驱之作,每分钟却只有45拍。 


(2) 曲式结构 

直到60年代初,大部分流行歌曲和摇滚乐仅采用有限的几种曲式,如: 

a.12小节布鲁斯曲式 

前奏 |12小节| 12小节| 间奏 | 12小节| 尾声 || 

b.AABA曲式 

前奏| A | A | B | A | 间奏 | B | A | 尾声 || 

又如,乐句长度为4小节,全曲长度约2分钟左右等等。在披头士的早期创作中,有许多歌曲的结构也都是遵循以上几种模式。随着创作个性的日趋成熟,他们开始摆脱了这种限制。 

首先,他们的歌曲篇幅加长了。如《生活中的一天》,五分多钟;《我需要你》,有七分半;《革命之9》(Revolution 9)超过了八分钟。 

当然,通过反复来拉长歌曲的篇幅,这是最简单又常用的方法。"披头士"的《嘿,裘德》和《我需要你》就是这么做的。但是,他们的许多歌曲是通过不同段落的对比组合来建立一个较为庞大的曲式结构的。如《生活中的一天》(例30),曲式结构图如下: 

---A--- -B- - A'- 

结 构:前奏 + a1 + a2 + a3 + 间奏 + b + a4 + 尾声 

小节数: 4+4+2 4+5 4+5+3 5+5+10 4+5+3 

这是个十分独特的结构。从主题材料上看,这首歌有两个主要音乐材料:a与b,构梢桓龃?傧值娜?翁褰峁笰BA'。然而,从整个篇幅和音乐发展的逻辑上看,这首歌似乎又是一个二段体:A+B、A'。再看A、B、A'每个部分的内部结构又各不相同,形成了一个变化丰富而又高度统一的曲式结构。 

这首歌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乐段打破了以4小节及其倍数(8、12、16等)为单位的方整结构。如a3乐段由一个4小节乐句和一个5小节乐句再加上一个3小节的补充乐句而构成。B乐段更为奇特,是两个5小节的乐句加上一个11小节的托腔而构成。 

这种非方整性的乐句、乐段结构与上面介绍的"节拍转换"一样,也是"披头士"的常用音乐语汇。如著名的《昨天》的结构就非常独特(例31)。 

它是一个七小节的乐段,由一个3小节乐句和两个2小节乐句构成,形成一个3+2+2结构的乐段。这个乐段看似奇怪,但演唱起来却十分自然流畅。 (3) 和声与调性 

在"披头士"以前,除了"沙滩男孩",绝大部分的摇滚乐在和声方面也都比较简单。通常只用自然大调的三个基本和弦 I 、IV、V,而"披头士"的和声既不同于传统的"12小节布鲁斯曲式"中所用的 I-IV-I-V-I 的和声序列,也不同于流行歌曲中的 I-VI-IV-V 的进行方式,而是别出心裁,进行大胆的探索、革新。 

在和弦的运用上,他们突破了流行歌曲以"自然音和弦"为主的传统,广泛运用各种类型的"变体和弦"。如《永远的草莓地》中的第一段(例32)。 

较多地使用变体和弦,会使音乐的调性发生游移,这种调性游移的和声手法在大型的古典音乐作品中用得比较多,但是在结构短小、曲调简单的流行歌曲中却是极为少见的。 

"披头士"还善于将各种非"功能"性的调式化和声语汇用于创作中,使作品的和声呈现出丰富、清新、奇特的面貌。如《为凯特先生的善行》(Being for the benefit of Mr.Kite)中的第一句,除了IIm、V 两个和弦属于C大调,其余三个和弦均来自同主音小调(例33)。 


(4) 音色与配器 


从演唱上看?quot;披头士"最主要的音色是人声。主唱约翰·列农和保罗·麦卡特尼都有着较强的音色变化能力。在《昨天》(Yesterday)、《漫长而曲折的道路》(The long and winding road)中,麦卡特尼的声音温柔而抒情;在《哦,亲爱的》(Oh,darling)和《为什么不在路上这么做》(Why don't we do it in the road)中,他的声音又变成传统的"节奏布鲁斯"式的喊唱风格。再如列农在《缀满钻石的天空中的露西》(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中采用了一种懒洋洋的"迷幻式"唱法,但有时候他的声音却非常干净,有时也变得非常的粗犷。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披头士"的阵容为主音吉他、节奏吉他、贝斯和鼓。但是,他们在制作唱片时,经常加入其他的乐器以加强作品的织体结构。如: 

《昨天》(Yesterday)中运用了弦乐四重奏; 

《埃莉诺·里格比》(Eleanor Rigby)中运用了弦乐八重奏; 

《你得藏起你的爱》(you've go hide your love away)中运用了长笛; 

《因为》(Because)中运用了古钢琴; 

《潘尼小巷》(Penny lane)中运用了短号; 

《黄色潜水艇》(yellow submarine)中运用了铜管乐队; 

《为凯特先生的善行》(Being for the benefit of Mr.Kite)中运用了管风琴和低音口琴; 

《蜂蜜馅?罚℉oney pie)中运用了双簧管; 

《生活中的一天》(A day in the life) 中运用了管弦乐队。 

除了常规的西洋乐器外,"披头士"还在歌曲中运用了许多印度的民族乐器。如: 

《挪威的森林》(Norwegian wood)中的西塔尔琴(Sitar); 

《拥有你,失去你》(Within you,Withuot you)中的塔布拉鼓(Tabla)和迪尔鲁巴琴(Dilruba)等。 

为了丰富作品的表现力,"披头士"的歌曲中还时常融入各种自然音响。如: 

《回到苏联》(Back in the U.S.S.R.)中飞机的轰鸣声; 

《早上好,早上好》(Good morning,Good morning)中的鸡叫声以及各种动物的鸣叫声; 

《黑鸟》(Black bird)中的鸟鸣声; 

《黄色潜水艇》(Yellow submarine)中的各种嘈杂声等等。 

"披头士"在音乐手法上的创新,对当时和后来的摇滚乐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披头士"在摇滚乐历史上被誉为"最伟大的乐队",他们授之无愧。 


__________________ 

3、"滚石"和其他乐队 

随着"披头士"在1964年第一次登上美国大陆取得成功以后,英国其他摇滚乐队也纷纷来到摇滚乐的故国演出。摇滚乐已不再是美国的专有产品。在后来的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摇滚乐的有些重要倾向是由美英两国共同建立,甚至是从英国首先开始的。 

如前所述,"披头士"的音乐中既有温和的一面,又有粗犷的一面。它反映了麦卡特尼和列农两人不同的创作个性,但也多少启示了日后访美的英国摇滚乐,以至整个摇滚乐的两大类型,即,一类比较温和、精美,很少反叛性;另一类更加粗犷、猛烈,发展了主流摇滚中的强劲风格。可能由于披头士早期的可爱形象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一般人都把"披头士"当作是前一种摇滚乐类型的代表,而把英国另一个重要的摇滚乐队"滚石"当作是后一种摇滚乐类型的代表。 

"滚石"(The Rolling Stones)乐队 

"滚石"乐队是由主唱迈克尔·贾格尔(Michael Jagger,生于1943年)和吉他手兼创作者凯思·理查德(Keith Richard,生于1943年)为核心于1961年成立的。他们俩人都对节奏布鲁斯有着浓厚的兴趣。后来,又吸收了布莱恩·琼斯(Brian Jones,吉他手)、比尔·怀曼(Bill Wyman,贝司手)和查理·沃茨(Charlie Watts,鼓手)共5人,并以布鲁斯歌手马迪·沃特斯的一首歌曲《滚石》(Rolling Stone)作为乐队的名称。 

最初,"滚石"的创作只是模仿披头士的风格,连穿着打扮也和披头士一样。后来,他们决意脱掉披头士式的服装,穿上街上最随便的服装,把头发留得比披头士还长,乱蓬蓬的,树立起"粗鲁、叛逆、威胁"的形象。在音乐上,他们与"披头士"反其道而行之,主要是在黑人传统音乐的基础上,强化布鲁斯音乐的浓烈风格,突出摇滚乐的厚重节拍。1964年,"滚石"发行的一张唱片《滚石》表明了强劲的节奏布鲁斯音乐在英国的真正出现。同年,他们两次来到美国;1965年第三次访美。1969年,"滚石"再一次来到美国,并在西海岸举行了一场类似"伍德斯托克"(Woodstock)的音乐会。由于安排不当,现场出现混乱,造成4人死亡的恶性事件。 

70年代,仍然是"滚石"的全盛时期,他们到处巡回演出,从他们的表现和乐迷们的行为来看,它已成为摇滚乐坛最叛逆、最反社会、最享乐主义的典型。 

"滚石"是世界上最持久的一个乐队,成立迄今已有30多年,影响波及三代人,但它的音乐总的来说比较简单。"滚石"与"披头士"虽然都基于同一块土壤,即 50年代的摇滚乐,但却向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披头士"走上了革新的道路,"滚石"则继续主流摇滚风格,突出和强化节奏布鲁斯最原始、最基础的部分。 "滚石"为70年代的硬摇滚(Hard Rock),朋克摇滚(Punk Rock)以及80年代的重金属(Heavy Metal)开辟了道路,在这方面,它的影响比其他任何乐队都大得多。 

60年代来到美国访问的英国摇滚乐队中,风格比较接近"披头士"的有?quot;赫尔曼的隐士们"等乐队;风格比较接近"滚石"的有:"谁"、"动物"和"新兵"等乐队。 



"赫尔曼的隐士们" 乐队成立于1963年,共五人,领队是彼特·努恩(Peter Noone,生于1947年)。"赫尔曼"的摇滚乐比较温和,很少创新,被称作"泡泡糖摇滚"(Bubble gum Rock),主要表现十几岁年轻人的爱情等日常生活。1965年,他们第一次访美演出。到当年年底,他们的唱片在美国销售量超过1400万张。 


"谁"(The who)乐队 

"谁"乐队由4人于1963年组成,核心人物是彼特·汤申德(Peter Townshend,生于1945年,作词作曲兼吉他手)。他们以反叛的形象、演奏硬摇滚赢得观众的喜爱。他们把布鲁斯和摇滚乐的强劲力量与自发的极端主义和几乎反对一切的倾向结合起来。他们酗酒、吸毒、说脏话,表演作风无法无天。演出时,总是要把声音的分贝提高到震耳欲聋的地步。1965年,在一次音乐会中,作为他们疯狂行为的高潮,汤申德捣碎了他手中的吉他,而鼓手凯思·穆恩(Keith Moon,1947年出生)接着也敲烂了他的架子鼓,引起了观众的狂热反应。自此以后,每次音乐会上他们都这么做,一直保持到1978年穆恩因服毒过量去世为止。1969年,"谁"推出一部90分钟长的摇滚歌剧《汤米》(Tommy)引起了极大地轰动。 

"动物"(Animals)乐队 

"动物"乐队原是1960年成立的一个小型伴舞乐队。1962年,埃里克·伯登(Eric Burdon,生于是1941年)加入后成为英国60年代迅速发展的摇滚乐中的一个重要乐队。1966年,乐队解散。伯登成立了"新动物"(New Animals),参加吉米·亨德里克斯乐队的工作,然后又成立了自己的"战争"(War)乐队。 


"新兵"(Yardbirds)乐队 

"新兵" 乐队由五人组成,其中有埃里克·克莱普顿(Eric Clapton,生于1945年)、吉米·佩奇(Jimmy Page,生于1944年),杰夫·贝克(Jeff Beck,生于1944年)等十分重要的吉他手。起先,他们只是演奏传统的节奏布鲁斯,接着逐渐转向摇滚乐。克莱普顿发展了即兴的间插段(break,一种插在歌声暂停时演奏的片段)形式,使它可以延续30分钟之久。这种长时间的器乐独奏成为60年代旧金山乐队的典型手法之一。从"新兵"的一系列作品中,我们可以追寻出从最初的布鲁斯到以布鲁斯为基础的摇滚乐、最后到重金属这样一条发展线索。1968年,"新兵"解散。吉米·佩奇重新组成"新新兵" (New Yardbirds),后改名为"莱德·泽普林"(Led Zeppelin)乐队。

责任编辑: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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