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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作家协会章程

时间:2016-02-07 09:41来源:中国网络作家协会 作者:中国网络作家协会 点击:
中国网络作家协会章程 (2015年9月9日中国网络作家协会修改定稿原则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网络作家协会 (China network Writers Association) 是经香港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专业艺术权威机构,是中国各地的网络作家自愿组成的国际新型网络作家联

中国网络作家协会章程

(2015年9月9日中国网络作家协会修改定稿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网络作家协会 (China network Writers Association) 是经香港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网络文学权威机构,是中国各地的网络作家自愿组成的国际新型网络作家联谊组织,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最具广泛国际影响的文学团体之一。是由作家、诗人、记者、编辑、编剧、导演、摄影家、书画家、音乐家、文字工作者、艺术工作者及爱好者等,热爱和献身文学艺术的人自愿结合的非牟利的文学团体。协会坚持 “二为方向、双百方针 ”,团结广大作家和文学爱好者,开创中国网络文学未来新局面,促进中国文学繁荣,加快中国网络文学快速发展,让中国文学走向世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二条 中国网络作家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按照本会《章程》开展会务工作;在工作和活动中坚持民主、团结、服务倡导的原则,努力做好协会的各项工作。积极宣传和倡导党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维护中国文化艺术的稳定繁荣。

     第三条 中国网络作家协会下设十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文学专业委员会、诗歌专业委员会、诗词专业委员会、散文专业委员会、小说专业委员会、剧本专业委员会、影视专业委员会、音乐专业委员会、儿童文学专业委员会、书画摄影专业委员会。

    第四条 本会的注册中文名称为:中国网络作家协会 英文名称为: China network Writers Association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推动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鼓励并组织会员深入生活,开展创作活动,繁荣艺术创作,不断提高艺术作品的思想内涵和艺术感染力,最终服务大众。

    第六条 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学传统和革命文学传统,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鼓励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多出优秀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粮贡献给读者。

    第七条 本会有对会员进行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在会务活动中负责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文学研讨活动,促进文学理论、文学实践同步发展。

    第八条 积极举办文学交流、座谈、采风等活动,促进文学与实践相结合,倡导“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著万世文”的“三位一体”全面发展。鼓励和帮助作家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汲取营养,丰富自己。

    第九条 组织会员搜集、整理、研究中华各民族及民间艺术文化遗产,向全球推广中华民族艺术的优良传统,弘扬中华艺术文化。

    第十条 建立全国各地文学创作基地。组织会员参与文学普及工作,积极开展文学艺术交流活动,丰富国人的文学文化生活。

    第十一条 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组织全国性比赛、评奖和专业等级认证工作,对优秀的作家、文学作品,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关心、参与中国各地文学相关的活动。促进并保持与国内、台湾、及海外侨胞中的作家和文学机构、团体的联系和往来,为弘扬祖国传统文化贡献力量。

    第十三条 关心、参与世界各地文学相关的活动。积极促进国际间的文学交流,增进同各国作家的团结和友谊。为世界文学艺术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 发现和培养文学创作、评论、翻译的新生力量,注重青少年儿童文学人才。发展有特别专长的文学爱好者入会,不断扩大协会组织。

    第十五条 努力办好本会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网刊、杂志,不断提高质量,增强导向性、思想性和艺术性。服务会员及广大读者。
 
第三章 会员
 
    第十六条 中国网络作家协会分:会员、团体会员。会员针对个人。团体会员针对文学组织。

    第十七条 中国、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全球各地区华人作家、文学机构的人士和在文学创作、影视表演、文学评论、文学研究、编辑出版、文学交流、文学普及和组织工作等方面有一定影响和成就并赞成本会章程的 18 周岁以上(含 18 周岁)文字工作者,在协会指定文学网站建立个人文集,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八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发表或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理论研究、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教学、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在协会指定文学网站建立个人文集,由本人申请,或本会会员二人介绍,由本会主席会议审议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九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自愿接受《团体会员管理条例》监管的,合法经营文学类商品及出版物、文学教育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可向本会提出申请,由理事会批准,即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二十条 会员须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有按期交纳会费的义务,否则视为自动退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人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会员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凡严重违反协会章程或因违法犯罪、触及刑律者,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凡因长期不从事文学艺术活动者,本会通过一定程序劝其退会。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员的创作成果、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本会予以保护,本会有责任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组织
 
    第二十三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协会民主协商,推举产生组织领导。

    第二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不定期举行,由秘书处召集。

    第二十五条 本会视需要设名誉理事、名誉会长、荣誉会长、特聘顾问等荣誉职务。由秘书处聘请名誉顾问。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社会各界的资助、捐助;二、本会举办各种活动的收入;三、会员的会费;四、本会其它合法收入。本会鼓励和争取多方吸纳社会资金,为繁荣中国网络文学事业服务。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终止活动须经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中国网络作家协会简称“中网协”。中国网络作家协会的英文全称是:China Network Writers Association ,英文缩写是:CNWA。

    第三十条  中国网络作家协会会址设在中国香港,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青岛等地设立联络处。总部设在北京。

    网址:http://www.chinanwa.com
(责任编辑:人人文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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