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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叫《一个可以让你多活几年的城市》

时间:2017-08-19 12:04来源:未知 作者:韩石山 点击:
题目叫《一个可以让你多活几年的城市》 这样的文章,你们以为发不了吧,错了,还真的就发了。内文一个字都没改,只是题目改成《一个闲散慵懒的城市》。好几个朋友看了说,老韩呀,那一组文章里,就还数你的写的好,有灵气,有个性。报纸文章本来就难写,命题
     题目叫《一个可以让你多活几年的城市》

  这样的文章,你们以为发不了吧,错了,还真的就发了。内文一个字都没改,只是题目改成《一个闲散慵懒的城市》。好几个朋友看了说,老韩呀,那一组文章里,就还数你的写的好,有灵气,有个性。报纸文章本来就难写,命题作文就更难了。但是只要你动脑筋,这种官样文章,还是能写出新意的。

  这只是说了怎么写,还得说写到什么份上才叫个好呢。

  大概两三年月前,《文学报》让我写篇文章,谈散文写作,要求是通俗,给初学写作者说说怎样写好散文,最后一段我是这样说的:

  要在这么一篇短文中,说清什么是散文,怎样写好散文,实在是难为我了。有一个标准虽说下流,念其通俗易懂,不妨为诸公道来。世界之大,不外五大洲分之,人种虽繁,不外红白棕黄别之,然而美女的标准,普天之下,鲜有差异。尤其是近世以来,好莱坞大片风行世界,白人美女自不必说,已成定则,就是黑人美女,棕人美女,黄人美女,也几成定则。凡我散文作家,提笔属文之前,心中一定先要存一美女形象。其文章的整体,要似美女之体型,该凸的凸,该收的收,详略是也。其文章的亮点,要似美女之目,顾盼流莹,勾人魂魄,所谓文眼者是也。其文章的见识,要打动美女之心,不同凡响,迥异流俗,所谓超卓是也。苟能如此,虽是一篇寻常之文,无异于花前月下,卿卿我我,薄暮时分,与美人相携而归,罗帷轻摇,暗香浮动,其乐何如!

  对漂亮女人的判断,可说人人都是行家里手,只有瞭上几眼,就判个八九不离十。不管你是写一篇小说,还是一篇散文,先不说你的立意如何,一定要你的文章,像漂亮女人的身材那么匀称,那么好看。这一段我看书法方面的书比较多,像包世臣的《艺舟双楫》上,也用人体来喻说写字。他是这样说的:“书之形质,如人之五官四体,书之性情,如人之作止语默。必如相人书所谓,五官成,四体称,乃可谓形质完美,非是则为缺陷。”意思是,写下的字,要有形质要性情,光有形质不行,光有性情也不行,要既有形质又有性情。为什么非要用美女来比喻呢,因为美女在形质和性情上,最为明显,最为和谐。

  具体怎样套呢?如果你的开头一段太长了,你就该想到,这不成了大头娃娃吗?哪有美女是大头娃娃的。要是你的中间部分平平的,不起一点波澜,你就要想到,这个成了瘪胸吗,哪有美女是平板胸的,丰乳肥臀才是美女嘛。如果你的文字是干涩的,你就要想到,美女怎么会是一身鸡皮呢?要丰润,要光鲜嘛。如果你的结尾是突兀的,没有一点蕴含的,你就要想到,哪有美女走了不给人留点想头呢?立意不明确,你就要想到,哪有美女没有一双明眸呢?

  老这么想着,要是写不出形质优美,性情高雅的文章,那才怪哩。

 

  对语言要有一种痴迷的追求

  这个问题就谈到这儿,第二个观念是,对语言要有一种痴迷的追求。

  小说是语言的艺术,好多人都这么说,不对,一切文学作品都是语言的艺术。套用一个古文格式说就是,语言不佳而能写出佳作者,吾未之见也。或者是,不致力于语言的长进,而专注于写作者,无异于缘木求鱼也。

  我说我是个三流作家,刚才那样说是开玩笑,实际上,我也确实是个三流作家。这是一种综合评价,比如说我就从来没有得过国家的什么大奖,十几年前得过一个山西省的赵树理奖,起初评的是三等奖,快发奖了,有人说老韩写了这么多年,三等奖太低了,才给调成二等奖。前年赵树理奖又恢复了,我吓的都不敢报,报了再给弄个三等奖,这老脸往哪儿搁。还有其他方面,更不用提了,比如说我就没有得过什么国务院的特殊津贴,还有什么省政府的专家津贴,我们那儿好多人都有,我就没有。有这么多的不足,你不是个三流作家是什么?但我有一点是自信,就是我的语言文字,不敢说一流了,准一流还是敢说的。

  文学语言的标准是什么呢?只有一个标准,就是达意,有什么想法,都能准确地,曲折地表达出来,有新意,有文采。苏东坡说过这样一句话:“某平生无快意事,惟作文章,意之所到,则笔力曲折,无不尽意,自谓人间乐事,无逾此者。”也就是说,在语言上有高度的表现力,想写什么都能写成个样子,叫人惊讶,叫人喜欢。清代有个学者叫赵翼的,说苏东坡和其他作家相比,“尤不可及者,天生健笔一支,爽如哀梨,快如并剪,有必达之隐,无难显之情”。并剪,就是并州的剪刀,古代很有名的,意思是说,苏东坡的文辞诗句,就像冬天的梨那样的爽口,并州的剪刀那样的快捷。

  还是举现代人的例子吧。

  对徐志摩,我是做过研究的。他只写了十年就死了,有那么大的成就,可说是个奇迹。天分高,那是不用说了,关键的关键,是他一直对文学语言有一种自觉的追求。写《徐志摩传》时,我读过手稿本的《胡适的日记》(台湾出版),发现了一则胡适抄录的徐志摩留英时的日记。这段日记,又是徐志摩抄录的一个英国作家马考莱的话。意思是说,好多人写作,一味地晦涩其文,自认为这就是深刻,如果这样写下去,千年之后,人们将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为了作品能流布后世,我们一定要让自己的作品写的明白、生动。事实上,回国后的十年,他就是这么做的。你们不要以为徐志摩光是诗写的好,他的散文,比他的诗还好。不是我这么说,他刚去世有些名家就这么说了。杨振声就说过:

  至于他那“跑野马”的散文,我老早就认为比他的诗还好。那用字,有多生动活泼!那颜色,真是“浓得化不开”!那联想的富丽,那生趣的充溢!尤其是他那态度与口吻,够多轻清,多顽皮,多伶俐!而那气力也真足,文章里永远看不出懈怠,老那样像夏云的层涌,春泉的潺湲!

     我希望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徐志摩的散文,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郁达夫也是个对语言有自觉追求的人,或者说是对语言有天赋的人。他小说,你们看了或许感觉不到他的语言的功夫,看看他的散文尤其是游记文章,你就知道这个人的艺术造诣有多高,文学天才有多大了。他不写新体诗,写了大量的旧体诗,那真是太棒了。好些人都说,郁达夫的旧体诗,在新文化人中数第一。游记和旧诗只是个参照,实际上写作这东西,只要语言的功夫到了,可说写什么都是一个好。

  那一茬山西的作家中,有个叫李健吾的,也是一位文字语言的大师,可惜几十年得不到应有的对待,连他的书也出得很少。有机会你们看了,一定会佩服的。我说的是他解放前的文章,解放后的就不那么好了。

  说起李健吾,想起了法国的福楼拜,李健吾写过《福楼拜评传》,翻译了他几乎所有的作品,这可是个语言大师。他有多好,我们也不知道,看了《包法利夫人》说他的语言好,这个不抵事,那是翻译的好。不懂法语,再好也只是耳食之言。但是,李健吾的看法肯定是有道理的。在《咀华集》里,他说巴尔扎克是个伟大的小说家,然而严格地说,不是一个艺术家,而福楼拜呢,却是艺术家的小说家。意思是什么呢,意思是说,福楼拜写小说,非常注重语言的艺术性。最近我还看到一篇文章,说福楼拜最看重的是艺术上的创新,尤其追求文字的形式美,是法国十九世纪最严格的文体家。他不能容忍在相邻的两页文字里两次出现同一个名词或形容词。写完一段话之后,他会在钢琴上检查这段话的节奏是否合适。我们倒不必在钢琴上试了,但写完之后,自己轻轻地读一遍,看顺口不顺口,优秀不优秀,还是能做到的吧。

      对语言的追求上,不能定具体的风格,比如细腻呀,粗犷呀,婉约呀,豪迈呀,这些与个人的性格有关,不是谁能定得了的。有两个小诀窍,我想告诉你们,文章或者说是作品,是由句子构成的,句子是由词汇构成的,我这两个小诀窍,一个是关于句子的,一个是关于词汇的。

  先说关于词汇的,就是,千万不要以为准确是用词的不二法门,不是要你颠覆这个观念,是要你知道,不准确也是用词的一个境界,甚至是更高的境界。有时一个词用的不太准确,反而能产生更为微妙的意义。法国有个女作家叫杜拉斯,她的小说《情人》许多人都看过,这个人是个用词很讲究的作家。她有个女友叫芒梭的,两人都住在一个叫诺弗勒城堡的村子里,各人有各人的房子。有次杜拉斯对她说:“你我不能闹翻,大家有一种地理上的需要。”芒梭在她的回忆文章里说,这是杜拉斯的说话方式,也是她写作上用词的方式,既通俗又刁钻,不顾语法,用“大家”而不用“我们”,接下去则创造了一个十分个性化的抽象的词,二者相混,使人发笑,似乎用词不当似的。

  再说关于句子的,就是千万别以为简练是句子的最高境界。

  事实上,句子一简练了,谁说的都一样。可以做个极端化的试验,你说上一个故事,让大家来重述,说的复杂的人,肯定对这个故事的体会深些,有生发,有创造。你再让大家把这个故事用手机短信的方式传播出去,那么大家编的这个短信,就很少有不同了,除非他把这个故事歪曲了。只要是正确的,用几十个字表述,谁的也不会有什么文采,你的跟他的也不会有什么不同。句子,只有复杂了,才能表达出微妙的意思,表现出自己的个性。汉语因为语法太简单,往往难以表达繁复微妙的意思,这是汉语的一个缺陷,怎么克服呢,只有句子复杂些。光句子复杂还不行,还得会说一些可有可无的话,无中生有的话,看起来没有什么用处,实则也还有些意味的话。一句话说白了,就是,你要学会说废语,说不那么正经的话。道理跟上面说的一样,正经话,谁说都一样,只有不正经的话,可说可不说的话,无中生有的话,人跟人说起来才会不一样,才能见出性情,见出文采。

  还有一个小诀窍,就是千万别相信文章是改出来的。一篇文章写出来了,改几个字,改一两句话可以,要是这儿改改,那儿改改,那就不如推倒重写。改是改不出好文章的,改能改出好的政府工作报告,好的通讯报道,绝对改不出好的小说,好的散文。最初的感觉,肯定是最鲜活的,最初的文思,肯定是最通畅的,七改八改,只会改的疙里疙瘩,死蔫活气。古人有句话,把这个道理说透了,就是“告不如书简,书简不如起草”,我是在看一本关于书法的书上看到的,是在说颜真卿的《祭侄稿》时说的。颜真卿的这篇草稿,被誉为“天下第二行书”,第一是王羲之的《兰亭序》,第三是苏东坡的《黄州寒食诗》。我以为,写作上也是这样,告不如书简,书简不如起草。告是告示,是公开发表的作品,必然是删了又删,改了又改,书简就不同了,只给另一个人看,怎么达意怎么来,也就没有那么多的官话,那么多的忌讳。起草就更不同了,只是要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出来,可说是给自己看的,必然更加本色,更加率真。本色而又率真,不是好文章是什么?

      总括地说,就是文字要有黏性,要有个性,要有自己的笔调。做人要有个性,写作也要有个性。笔调就是个性。一说写作,常说的是,这个人文笔如何,古代文和笔是分开的,文指的是文采,笔指的是笔力,记事的本领。我觉得,要是理解成笔调就更好了。现在人们光讲究文采,而不讲究笔调。笔调应当比文采高一个层面,是一种看不出文采的文采,用不着张扬的张扬。最见性情,最具个性。

  三十年代的作家们,是很讲究笔调的,陈西滢的散文,徐志摩说是“妩媚”,看了就好比是“吃了一个檀香橄榄,口里清齐齐甜迷迷的尝不尽的余甘”。说的就是陈西滢的笔调。李广田的散文,李健吾说“是大自然的一个角落,那类引起思维和忧郁的可喜的亲切之感”,就是说有一种乡村的亲切感。这也是从笔调上说的。还有一个现象,是现在的作家绝然想不到的,就是那时候好些优秀的作家,都有意师法的外国名家,比如陈西滢的文笔,师法的是法国的法朗士,而李广田的文笔,则是师法英国的玛尔廷,他的《道旁的智慧》是一本很有名的书。这是新文学创始之初的一种可贵的现象。一是那一代作家,不是留学东洋就是留学西洋,就是没留学经历的,英语也是过关的,有这个能耐。二是,新文学创始之初,中国的传统文学,给不了他们多少借助,要从事文学写作,必须有所依傍,有所借鉴,要不你就不能创新,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路子。

      现在的作家,很少有人这样了。一是心高气盛,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再说,没这个本事,不会外语,想借鉴也借鉴不了。也不能说他们没有可学的,直白的,就是毛文体,枯涩点,就是鲁迅风。写散文的,六十年代崇尚的是杨朔那一套,这十几年崇尚的是余秋雨那一套。取法乎上,不及,尚可得其中,这些人不能说下,只能说中吧,取法乎中,不及,只能是下了。

 

 

(责任编辑:蓝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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