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坐牢都得道歉!
作者:枊忠秧 一件正常的民事侵权官司把中国作家协会全委委员、湖北省作家协会主席、正高一级大作家方方弄得神经兮兮的,当得知自己败诉后竟脱口而出:坐牢也不道歉! 方大主席,您老这话大谬矣,普通民事纠纷,谁要您坐牢了?至于吗?您不会是心虚吧?! 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要遵守、敬畏法律,服从法律判决,这是现代公民起码的法治素质、公民素养。如您终审输了,就必须服判,必须道歉!如我终审输了,一样也会向您道歉!这是守法公民的义务、“标准流程”,就那么难做到吗? 如终审您输了官司,您还叫嚣“坐牢也不道歉”,您知道在法律意义上这是什么行为吗?说践踏法律可能重了点,但至少是无视法院判决、藐视法律威严。 作为担任中国作家协会全委委员、湖北省作家协会主席公职的您,也作为一位高级知识分子(至少是一位作家吧,算是社会精英嘛)的您,要具备基本的公民素养和法治观点。 您和我都有守法、敬法、服从法律判决的公民义务!知道吧,方大姐! 如本次诉讼您终审真的败了,我劝您还是依法向我道歉!届时,我请您喝酒,为您压惊如何?不然,“坐牢也不道歉”是不可能的!按法理:终审输了,坐牢也得道歉!强制执行嘛^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