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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秋景,听秋声,感秋意,品秋味

时间:2017-08-22 00:07来源:未知 作者:余岱宗 点击:
简析:郁达夫,名文,字达夫,1896年12月7日出生于富阳满洲弄(今达夫弄)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幼年贫困的生活促使发愤读书,成绩斐然。1913年9月随长兄赴日本留学,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经济学部。郁达夫是著名的新文学团体创造社的发起人之一,他的第一本也
 简析:郁达夫,名文,字达夫,1896年12月7日出生于富阳满洲弄(今达夫弄)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幼年贫困的生活促使发愤读书,成绩斐然。1913年9月随长兄赴日本留学,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经济学部。郁达夫是著名的新文学团体“创造社”的发起人之一,他的第一本也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本小说集《沉沦》,被公认是惊世骇俗的作品,他的散文、旧体诗词、文艺评论和杂文政论也都自成一家,不同凡响。 
  郁达夫在文学创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种反帝抗日组织,先后在上海、武汉、福州等地从事抗日救国宣传活动。1938年底,郁达夫应邀赴新加坡办报并从事宣传抗日救亡,星洲沦陷后流亡至苏门答腊,因精通日语被迫做过日军翻译,其间利用职务之便暗暗救助、保护了大量文化界流亡难友、爱国侨领和当地居民。1945年8月29日,被日本宪兵残酷杀害,终年四十九岁。1952年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追认为革命烈士
  《故都的秋》是郁达夫在对故都北平的秋景细腻描摹中流露出自己内心的眷恋和落寞之情的作品。文章开头和结尾都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中间主体部分,按照“清”“静”“悲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清秋景色。共有五种景况,即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都市闲人,清秋佳果;最后以议论收尾,进一步赞颂北国之秋。首尾照应,回环往复;中部充分展开,酣畅淋漓。
  1933年4月,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胁等原因,郁达夫从上海移居到杭州,撤退到隐逸恬适的山水之间,思想苦闷,创作枯淡,而这篇散文写于1934年,作者正处于苦闷时期。郁达夫用他的情感绘出了一幅细腻深沉的主观意境图,它构成了文章的骨架。读者通过对秋色、秋味、秋的意境和秋的姿态的体味,能感受到作品美的力量。这篇散文“物”“我”之间完美地交融和统一。它既是对北平秋的客观描绘,又是作者当时心情的折射,在郁达夫大量的写景抒情散文中,是很有特色的一篇。
  郁达夫是一位具有多方面才能的作家。他在小说、散文、诗词、文论等诸多领域都具有深湛的功力和卓越的成就,而且形成了自然畅达而热情坦荡的鲜明风格。这一风格体现在他的散文创作中,善于运用多种多样的艺术形式,风格却很统一,正如郁达夫自己所说,在散文中“总要把热情渗入,不能不达到忘情忘我的境地。”他的散文带有鲜明的自叙性质,发出的是带有强烈个性的自己的声音,篇篇洋溢着回肠荡气的诗的调子,充满了内热的、浓郁的、清新的情韵,热情坦白,毫不遮掩地表现了一个富有才情的知识分子在动乱社会里的苦闷心境,展现出一幅幅感伤、忧郁而又秀丽隽永的情景交融的画面。
  从写作上看,本文是散文“形散而神不散”特点表现得最充分的典型之一。文中情感所及而刻意描绘的有五种景物,它们之间并没有明显的时空关系,却都能相提并论。在表达方面,叙述、描写、抒情、议论,多种表达方式交替出现。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故都的秋的“清”“静”“悲凉”。 
  从修辞的角度赏析本文,我们不难发现《故都的秋》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文中有许多并列句子或短语,具有工整、雅致之美,抒情味很浓厚,朗读起来具有音韵之美,显示出作者很强的语言驾驭能力。本文不是很长,但排比句很多,说明作者非常喜欢运用这种工整、雅致的语言,而且运用起来非常妥帖恰当,全无生硬之感。例如:
  ① “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三个短语精要地概括了全文的意旨,既有顺畅的气势,又有抑扬顿挫的声韵之美,后面的“来得悲凉”似乎应该比前面两句更舒缓而深沉。也许主张语言简洁的人会觉得“却特别地来得清、静、悲凉”更好,可是这样一来,排比的气势就没有了。
  ②“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和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此句前后都采用排比的写法,从不同的方面说南方之秋无可欣赏之处,反衬北国之秋的美好。顿挫分明又气势连贯,表情达意非常充分。
  ③“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这些描写性的名词短语,每一个短语就是一幅画面,展现出生动的美景,成为“故都的秋”的美妙意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作者神往之情溢于言表。
  ④“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这是由三个短句组成的排比句,既具有口语的生动性,又兼有排比的语势连贯性,充分地表达了赞美之情。
  ⑤“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这是用比喻来说明理事,以具体事物来说明抽象的事理,使表达生动形象,饶有趣味。
  第二, 本文直接描写景物的语句不多,但都是极其精彩的,而且饱含作者的深情。例如:
  ① “……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这里写了视觉形象、听觉形象。景物写得非常细致,如“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也写了观景、赏景的心态、动作,如“细数”“静对”,透露出悠闲、惬意。总起来说,表现了作者热爱故都之秋的情怀。
  ②“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这里写了视觉形象、触觉形象。花铺满地,写视觉形象;脚踏花地,是触觉感受。写触觉,给读者以逼真的感受。这里寂静无人,斯人独徘徊,无人可与交流,便只有与自然相交融。揣摩作者的心境,大约是欣喜的,又是寂寞的。
  ③“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这里的写景不拖泥带水,一句一景,写出了北国清秋之雨忽来忽去的情景。云的景象、雨的阵势,写得活灵活现,说明作者观景非常细致。
  第三,诗歌的声韵和节奏,加强了《故都的秋》的音乐美。韵律感和音乐美,在《故都的秋》中表现得比较强烈。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上面三句,结构相同,动词后面均辅以结构助词“得”,形式整齐划一,有一种整体的美感。作谓语的形容词,“慢”“润”“淡”,表现的都是平淡细腻的意味。它们又都是响亮的音节。“慢”(màn)“润”(rùn)“淡”(dàn)声调相同,前后两字又叶韵,这样读起来声韵铿锵,语势贯通,具有很强的音乐感。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一个修饰语用得有力,其结果不但被修饰的词,而且连动词甚至插入语也显得十分强劲有力。”(《论创作》)
  由于《故都的秋》里很多词语具有这个特点(如上文的“润”“淡”等),读起来显得很有节奏。再看下面:“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作者把这些名胜用一个个偏正词组整齐地排列起来,回旋往复,像一串珠玑那样,有着明丽轻快的韵律和节奏。
  第四,这篇作品还具有清新典雅、酣畅淋漓的语言风格。《故都的秋》从开篇到结尾,没有文字的雕饰痕迹,但每个词语、句式,却又好像未经“炉火”而已到了“纯青”的程度。
(责任编辑:李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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