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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很多时候,是需要做梦的。 做梦的原因很多,因为现实的压力和环境的坚硬,因为生活的需要和神经的放松,因为情感的渲泄和倾泄的诉说。我尝试着让自己不去做梦,可是梦仍旧找我,我毫无办法地接受它喜欢它离不开它。除了梦是一种脱离我而潜独行的力量之外,还因为梦更像一个非常幽默亲切的好朋友,带着一副微笑的面孔和终生的温情,远远地游离在我的控制之外。 很小的时候,梦满足了饥饿的饱餐,满足了寂寞的驱散,也满足了青春安静的情爱。面对于梦我曾幻想过:假如一声令下,全世界的人们都在同一时刻同时做梦,不同的色彩,个异的感情,丰富的交流,理想的碰撞,温暖的寻找,甚至包括不会说话的小动物们,也一起参与进来,那么,这么多的梦想相逢一处,像中国的五世同堂汇聚一起,你想,这个世界该有多么的热闹、多么幸福? 生活的时间长了,老是发现另一个自我在渐渐地远离。做梦的时候,你才能扯着另外的自己,找回属于自己的双体合一。因为,白天的那个人,职场上的那个人,在主席台上做指示的那个人,甚至是端着架子当君子的那个人,还不能属于你,它成了你完整里的残缺。如果到了晚上,到了梦里,或是到了一个地人瞧见的地方,它们才会显出裸露却真实的原形。人就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羊,看似强大,实则孱弱。 梦又是一副兴奋的药丸,是一份迷醉的鸦片。梦让弱者得到了幻想的美味,梦让贫困的人生饱满丰富,梦让被紧紧束缚的生命得到畅快的渲泄,梦也让你久久隐藏的情感,抛开潮湿的霉迹斑痕,站在阳光之下尽情享受灼热的钙质。梦是人生的一种意愿,对未来的一种向往。能够做梦,不管梦的正面或反向寓意着什么,也不管梦意味着是好是坏,都惊喜地证明了你还活着。总之,有了梦和能做到的梦,甚至包括远远的梦,为什么不是一件上好的礼物和惊喜的意外?梦就是你的爱情,你的亲情,你的感情,甚至是你的婚外情,没有谁愿意和有能力去拒绝它的不期而遇,也没有谁有权力去决定它们的贫富强弱和去留消存。 每天晚上一场梦,这可能还是人类寻找心灵自由的一条捷径。 很多时候,梦推动了人类的进步和思想的发展。社会发展的诸多经验告诉我们,科学的每一次发展都会带来时间的节省和空间的邻近。飞机、轮船、火车、航天飞机,卫星、电报、电话、手机,甚至是电脑、网络、软件,每一次都是针对时空效率的一次次质的飞跃与观念的革命。其实,这些都是人的梦想营造出来的,就像中药里的药引子。所以,依旧是梦想推动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这并不是一句泛泛的空话。然而,又是这些时间的压力和空间的缩小,在心理与安全的感受间,压缩和消灭着人类诸多的想像力,梦的消失、梦的单调、甚至是梦的遗忘,正影响着梦的质量与梦的水平,也减少着梦丰富的形式。 渴望着梦的回归,宛如天涯游子心灵中那座少年时代的故乡。我曾经想过,梦想,梦境,梦幻,梦寐,只要能够出现梦的地方和一缕缕能够让梦想自由流动的时光,就一定会让你站立起来、饱满起来,占有着精神世界中一次得以羽化成仙得道的机会。你会在虚幻的天地间,脱离人生的苦恼和肉体束缚之囿,带着凌云驾雾、腾空而起、云间漫步的悠闲,逃避现实的重压,看看世界,品品人生,谈谈哲学,然后带着轻盈的躯体去想、去看、去沿着自己私秘的想法一路游荡而去。 梦是人生另一种的活着,是能穿越多种死亡的活,是虽已落入死里怀抱却还美丽活着的刻骨体验。它始终都在让人类有一次次机会,以梦里的死亡安慰自我,以重新活过来的喜悦暗示自我,态度坚决地更换一种新的活法。所以,梦往往又成为一本生命的诗歌。 有梦就是一种解脱。做梦,想梦,解梦,信梦。活在现实的坚硬和希望的淡薄里,生活里无法得到、无法实现的事情,往往会在不期而遇的梦里毫无理由、不加逻辑地得以实现。这是梦的最大好处,让贫穷的你在梦里有一份富有与施舍的快乐,一名学生有了对未来目标与生命暗示的安慰,一个科学家有了一次离奇梦靥的验证;还有一位富人遇到的一次因为慈善的启发,一个官员因为一次牢狱而放弃罪恶的念头,甚至是一位君王在奇思妙想的偶然间,完整地改变了一个充满无序的世界。 做梦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它与财富、权力、地位、智商和清醒都毫无关系。 我在想,如果人人每晚都有梦可做,在每个梦里都遇见你想遇见的人,做到你想做的事情,你想诉说的感情,除了证明你的思维正常和健康的生命之外,还证明了一个更大的乌托邦现实,我们即将找到的是一种人类大同的社会。 谁也不会反对做梦,更不能控制别人的梦想。我祝愿全世界的各族人民,不论官与民富与穷、不论高与矮强与弱,每天晚上一场梦。在这个有着七十多亿人口的地球上,忘记拥挤、放弃对立,淡化权力、消灭战争,所有的梦想,都会在每一个晚上,找到不同的肤色、不同语言和不同民族的同梦者。我们是朋友,不再是战争的对手;我们是亲人,不再是对立的官民和贫富者;我们是情人,挽手倾说绵绵深爱,不再有任何利益、国家、政治、宗教的阻隔,没有炮火战船轰炸机带来的流血冲突,不再充当某个专制政权的可怜炮灰。这些梦,肯定是阳光的、滋润的、温暖的、柔情和亲密的。 每天晚上一场梦!多好-----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修改于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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